汛期水位过后,树木必然造成泄流量减慢和水位上升,加速流水对堤防的侵蚀,增加堤防风险。 近日,仙桃市检察院会同市水利湖泊局、河道管理部门对东泾河外滩非法种植杨树整治工作进行了“回顾性”审查。 经现场检查,相关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实施洞泾河治理,河道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今年7月,仙桃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托市水利湖务局设立的流域综合治理检察院,寻找全市东泾江部分堤岸大规模植树案线索, 影响了河道泛滥的安全。经公益诉讼小组现场调查,发现东泾河段滩上村民种植的杨树超过1.2万余棵,存在影响洪水安全的隐患。
杨树属于落叶乔木,在汛期会产生大量的漂浮物,冬季存在火灾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河流管理区域内种植高大的农作物和树木。 在确定证据后,法院于今年8月及时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了三项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河道安全保护,及时清理河堤上种植的杨树。
为确保整改效果,法院还依托“江湖长+检察长”的工作机制,到建议单位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协商,督促行政机关整治东泾江外滩非法种植杨树行为, 同时与相关种植户沟通,向他们解释种植杨树的危害,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接到检察建议后,有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开始安排人员、设备进场清理河道中的树木。
在办案过程中,公益诉讼团队了解到,由于行政监管缺失、宣传工作不到位,种植户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导致违法行为普遍存在。
考虑到逐案制定出具的检察建议效果有限,较好针对类案制定出台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效果,实现从“事后监管”到“事前预防”的转变。 “回顾”结束后,公益诉讼办案组依法制定并向有关行政单位出具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办案一案、一地区治理。
下一步,法院将按照全市江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部署,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推动检察建议由“办”向“办”转变,以切实的检察职责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丨仙桃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作者丨李双双.
编辑丨吴学敏.
审计丨戴晓伟 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