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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一生态环保督察通报了一个典型案例,并指出河南省新乡市惠县、卫辉等地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突出,导致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赵长城遗址遭到破坏。 十几年来,赵长城遗址从3010米减少到855米,令人心酸。 长期私下开挖、乱挖河砂,不仅对文物遗址造成极大破坏,而且严重破坏了河床生态环境。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标志。 早期长城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对研究当时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与那些经过精心修缮和维护的景区不同,赵长城经历了2000多年的沧桑,变得非常脆弱,只有做好保护工作,才能妥善保存它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 被毁坏的赵长城遗址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意味着相关责任人员不仅违反了文物和长城保护条例,而且涉嫌触犯刑法,很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这已经不是当地第一次发生“长城自毁”事件。 2024年至2024年,某新能源公司在辉县建设风电项目时,对赵长城遗址和环境特征造成严重破坏。 事发后,当地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被追究责任,将4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教训还在我们面前,为什么会在同一个地方看到“长城的自毁”?当地政府是否把文物保护和生态保护放在了应有的高度?
无论是生态环境保护还是文物保护,要想取得成绩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举摧毁它们非常简单。 在这起案件中,当地有的矿山企业没有文化保护意识,甚至明知故犯,有的在禁区无证开采砂,有的越境长达5年,暴露了主管部门长期的严重失职。 对缺乏监督、不履行职责的,也要启动问责机制,追究其违法失职的责任。
面对一次次长城的“悲哀”,宁可未然,宁可弥补。 对于文物或生态环境来说,许多破坏造成的破坏是不可逆的,即使得到修复,也失去了其原有的完整性。 督察还用生动的例子证明:文化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没有脱离自然的文化,也没有脱离人类文明的生态保护,文物保护与生态治理具有高度的认同性。 文物管理部门、自然资源监管部门也要敲响警钟,采取提出问题、追究责任的态度,坚决守住文化保护和生态保护的红线和底线。 (中央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