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分为三同步系统、安全预评估系统、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系统、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与处理系统四部分。
1.三同时系统。
“三同时”制度是指我国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建设、投产使用。 对安全设施的投资应包括在建设项目的概算中。 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职业病预防设施等。
2.安全预评价制度 预评价制度是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为基础,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分析项目存在的情况、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危害性,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 作为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与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初步设计的主要依据,首先作为综合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时的参考。
3.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发生具体潜在事件和突发事件时应采取的措施的规划和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防止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出现混乱,并按照合理的响应程序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以防止和减少随之而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以及环境影响。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4.**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系统。
根据人员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分为以下几级:(1)特别严重的事故,是指造成30人死亡以上,或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严重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术语“以上”包括这个数字,术语“下面”不包括这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