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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立案和判决通常是案件处理的必要程序。 但是,当同一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纠纷数量超过500件,且双方当事人坚持自己的意见时,如何尽快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以示范诉讼为指导
法官,被告挪用了我们的**,这个案子只是第一起,背后还有500多个**没有维权! 我们要把官司打到最后!
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想起诉就起诉!
一个案件背后有500多起纠纷? 如果原告逐一提起诉讼,不利于批量案件的高效处理,更何况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经过研究和判断,主审法官决定使用示范诉讼进行快速审判。 示范性诉讼机制是指对代表性案件进行初审和裁判,形成示范判决,为其他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提供参考,适用于侵权作品数量多、案件事实相近的情形。
判决下达后,法官立即联系了双方。
这是本案的示范判决,你看,剩下的500多起纠纷,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来做,不需要一一走完流程,可以省下很多东西。
如果其余案件参考这个判决,真的没有必要再花钱了,我们会考虑和解。
好吧,“一揽子”解决方案可以节省很多东西,我们希望尽快获得补偿。
法官通过这一示范性判决,向原被告人讲解了法律,明确了诉讼风险,分析了维权成本。 最终,通过多轮调解,原被告围绕所有侵权作品达成“一揽子”调解,被告赔偿500余件侵权作品150万元。
批量解决争议
面对类似批次案件,北京互联网法院首先选择典型案例和代表性案例,进行调度、送达、调解、精细化审判,形成可参考的典型案例。 参照典型案件的裁判结果,当事人可以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以及其他类似纠纷的裁判结果“有清醒的认识”。 示范性判决作出后,法官通过多次调解、判决后答疑等方式,继续组织开展“一揽子”调解工作,以更省时、便捷、高效地解决批量纠纷。
依托“示范性判决+多次调解”模式,近两年来,北京互联网法院指导40余人开展示范性诉讼,出具示范性调解文书和判决书20余份,解决潜在纠纷5000余件,真正实现“一案审判,一案治理”。
法官的心
主审此案的孙磊法官
“示范诉讼+多次调解”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一批案件的特点,帮助当事人实际解决纠纷、减轻诉讼负担而采取的“量身定做”的争议解决措施。 在处理此案的过程中,我和我的团队调解员多次开展法律解释和调解工作,最终促成了500多起纠纷的“一揽子”化解。 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如我诉”的司法理念,继续加速互联网走上“公平高效”为人民伸张正义的道路!
供稿人:Elegant。
编辑:任慧英,刘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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