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8日,住在内蒙古的魏思丽在街上闲逛时,看到一则卖房广告,她以高于当时平均价格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
2017年,魏思丽突然收到消息:房子要拆了,赔偿400多万!
喜悦从天而降,但还没等魏思丽高兴,她就被浇了一盆冷水她被指控。
原房东听说拆房有400多万赔偿后,后悔不已,将魏思丽告上法庭,起诉原房买卖合同无效。
让魏思丽没想到的是,在如此无理的要求下,法院的终审判决竟然是原房东胜诉。
那么,法院为什么会这样判,魏思丽到底是拿到了自己的拆迁钱吗?
400万拆迁钱从天而降
2017年10月,魏思丽接到喜讯,15年前在内蒙古赤峰菜市场旁边买的房子,被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
这意味着她的这所房子要被拆除了!
那天晚上,她睡不着觉,和丈夫算了一笔账,按照现行拆迁补偿政策,她有54768块土地,补偿金至少可以400万。
谁对天上掉馅饼不高兴?
然而,这种喜悦并没有持续两个月,突然上门的两个人激起了魏思礼的愤怒!
原来,这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前房东刘雅云和她的大儿子田军。
卫思丽对两人的突然到来感到莫名其妙,毕竟他们三个人除了15年前卖房时的路口之外,没有任何联系。
魏思礼心里隐隐有些不好。
果不其然,刘雅云和田军上门来参加一场大活动,刘雅云开门见山:“我们之前卖给你的房子要拆了,你可以给我们两百万! ”
此话一出,魏思丽就觉得莫名其妙:“你15年前把房子卖给我,房子是我的,现在拆迁跟你没关系,你为什么要分钱? ”
很显然,刘亚云和田军是必然拿到那200万的,刘亚云见状软了,就直接来了硬:“现在我就好好跟你说,只要200万,我就想着当年的恩情,我要谢谢你。 如果你不愿意,你以后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 ”
听到这话,魏思礼大怒,二话不说就把两人赶出了房间。
虽然生气,但卫思丽并不担心这样的“流氓”,毕竟她当年是正规渠道,购买合同有,他们还能想办法分钱也没什么意义。
愤怒的魏思礼把这件事当成了一件“恶心的事情”,渐渐地忘记了这件事。
谁也没想到,两个月后,魏思丽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她成了被告,起诉她的是刘雅云和田军母子!
看着传票,魏思丽百感交集,她当时的好意,真是喂狗了!
被毁掉的心灵
怎么说呢?
原来,魏思丽买房的时候,是慈悲的,慈悲的。
早在2003年7月13日,33岁的魏思丽在街上流浪,因为被解雇,她非常不开心。
年纪轻轻就被下岗了,以后该怎么过自己的生活,说实话,她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心底。
走着走着,她看到墙上挂着卖房的广告,立刻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想到自己以后的生活,她觉得自己手里还是有一点攒钱的,而且这房子的条件还不错,如果合适的话,买回去装修一下,再租出去挣房租,也是不错的选择。
于是,她拨通了广告那头的***人,听说她要买房,他也很高兴。
双方马上就见面了,这是魏思丽第一次见到刘雅云和她的儿子田军。
在现场考察了房子后,魏思丽发现,无论是位置还是整体结构,她都相当满意。 于是我问**。
刘亚云说了十五万块钱,这句话一出,魏思丽就愣住了。 这个**其实比你自己的心理代价还要高。
她有些犹豫,但就在这时,刘雅云着急了,眼眶开始泛红,道:“*我们可以谈谈,你再想想吗? ”
看到柳雅云的表情,魏思丽觉得很奇怪,于是又说了一句,“你怎么了? ”
此话一出,刘雅云再也忍不住了。 原来,当时她的家庭正处于动荡之中。
刘雅云原本和丈夫田忠林和两个儿子过着幸福的生活,但前段时间,丈夫突然病重,她到处借钱保住丈夫的性命,但最终,她人无钱。
丈夫在壮年时去世,留下了一堆债务和两个儿子,这让刘雅云喘不过气来。 为了解决目前的困境,她不得不考虑卖掉房子。
其实在魏思礼之前,来看过房子的就有几批人,但是他们给的**很低,七万、八万,最多也只有十万。 但她的心理代价是15万,因为还完钱后,她还剩下1万或2万块钱,勉强够她养育一个孩子。
听到这话,魏思丽心中也感叹,这个女人不容易。
考虑到这房子的整体情况符合自己的心理预期,魏思丽不仅没有讨价还价,反而最终谈判了15在5万元的基础上,她多捐了5000元,补了16万元,算是她对母子三姐的赡养费。
虽然生活过得很紧,但魏思丽却一点也不后悔。 拿着魏思丽拿出的16万块钱,刘雅云激动地握着她的手,久久不肯松开。
据说,一滴水的恩典应该得到泉水的回报。 魏思丽当时抱着帮忙的态度,没想过要什么回报,只是没有算计15年后,他们的母子俩会为了这个家而与她背道而驰!
法院裁定原房东胜诉
那一年,刘亚云拿了16万元,还清了欠款,留下了2万元生活费。 她的生活压力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刘雅云也是一个不服输的女人,为了挣钱养孩子,她种了温室蔬菜,能负担日常生活的开销。
而拥有500多平米房子和土地的魏思礼,也开始了自己的事业,她把原来的房子扩建了,扩建了一些工厂,砸了51万块钱。
而这51万元,都是她从姐姐和亲戚那里借来的。
两个女人似乎因为这个交集开始了新的生活,直到2017年10月,魏思丽接到通知,她买的土地即将面临棚户区改造。 而这笔高达419万元的赔偿,竟然成为了三人告上法庭的导火索。
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魏思丽虽然很生气,但并没有太过担心,毕竟当年的《购房合同》白纸黑字再清楚不过了。这样的铁证能被推翻吗? 魏思礼不相信。
她等着母子俩举起一块石头,朝自己的脚开枪。
然而,令魏思丽震惊的是,最终法院裁定三人在2003年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购买合同无效,表明房子仍归刘雅云母子所有,魏思丽支付了16万元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完全为他人制作婚纱。
那么,法院为什么会这样裁决呢?
原来,刘雅云的长子田军,果然找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全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居民不得在农村购买房屋。
魏思丽是城市户口,她买不起建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当年双方交易的房子所占的土地,都是建在农村宅基地上。
当记者问田军:“这个规定你是早就知道的,还是最近才知道的? ”
田军答道:“直到2017年,听说棚子要改造的时候才知道,所以直到看了相关规定才知道。 ”
其实记者问到这句话的时候,意思也很明显,田俊母子当年是不是知道这个规矩,却故意骗魏思丽上当?
虽然田军否认了这一说法,但至少可以看出,母子俩对当年的交易感到后悔,因为棚改,想回来分一杯羹。
田军母子当时有两个要求:
1、判决宣告当年买房合同无效。
2、责令被告返还宅基地及相关文件,或者依照法律和事实分割征用、拆迁补偿金的价值。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因为这个规定,魏思力当年左右投入的67万元,就白白浪费了。 而田军母子俩也理所当然地再次拥有了房子的所有权。
要知道,2003年内蒙古赤峰当地商品房价值在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按照当年的房价,魏思里的67万应该至少能买到500多平方米的房产,到2018年,房产500多平方米, 按照当时的平均价格,应该也值500万左右。
所以不管怎么算,魏思丽都输不了。
刘亚云和田军打赢了官司,等待付款。
但刘亚云的母亲却在记者面前委屈:“他们都说我有一颗黑心,就算输了,当年签了白纸黑字的合同,也没有理由回来。 ”
她说,“这些人不懂法律,懂法的人明白是怎么回事。 其实我不要太多,只要150万就行了,我问她愿不愿意给。 ”
而儿子田军的心理代价是200万。
说实话,他们的委屈有些荒谬法律漏洞已成为他们违背诺言、不信守诺言的恃强心动魄的力量。 别说魏思礼生气了,就连看过这件事的观众都为魏思礼心烦意乱。
无辜的人应该承担法律造成的漏洞吗? 当然不是!
情况的逆转是很幸福的
2018年10月,已计算出魏思力购买的房产拆迁的具体赔偿金额,共计419万。 时机成熟后,魏思礼提起诉讼,将刘雅云母子告上法庭要求:2003年购买的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相应的拆迁款归魏思里所有。
针对这一要求,田军表示“没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
那么,真的没有法律依据吗?
事实上,虽然当时一审判决无效,但魏思利以高于当时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了刘亚云手中的房产,并使用了15年,同时,双方对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没有异议, 并且没有胁迫和威胁等因素。
也就是说,合同无效是基于当时的政策冲突,但合同本身并无瑕疵。
因此,双方争议的焦点是,419万拆迁款该如何分配?
在接受采访时,法官明确表示,不应允许他们利用他人。 作为执法人员,我们需要最大程度地保护契约精神。 并按照合同规定,保护买方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结果出来:被告人刘亚云、田军享有拆迁款35万元; 原告魏思里享有380万。
魏思丽之所以不能享受到全额赔偿,也是因为当时的购买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她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魏思丽和刘亚云的房屋补偿分部决定了。
然而,这一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事实上,在全国各地的拆迁事件中,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
原房主当年选择把房子卖掉,却不想让几十年后房价涨几十倍,心里懊悔不已,想从拆迁钱中赚大利。 所以一旦涉及到拆房,这样的案件就会大规模出现。
而刘雅云母子俩正好发现了漏洞。
如果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买方的利益自然会受到损害,有些人会滋生贪婪,这会导致更多的人无视合同精神。
因此,对于这类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也作了相应规定: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 不能退货的,给予折扣赔偿,乙方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正是这一法律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挽回了魏思里的损失。
然而,对于这样的结果,很多网友并不买账,他们认为刘亚云母子当年享受了魏思礼的帮助,以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买下了他们的房子,帮助他们摆脱了困境,他们应该心存感激。
但他们没有感激之情,而是在15年后反悔,将魏思力告上法庭。 这种忘正不了,没有契约精神的人,最终可以分担赔偿,这只会助长令人作呕的贪婪,让更多的人效仿,这就是法律的不公。
事实上,法律的意义在于客观地判断事件,因为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公平公正地处理事情。 只要犯了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惩罚,而魏思礼当年的善良,不能成为法律来判断这件事情的尺度或依据。
如果法律是情绪化的,那么它只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戏剧”,如果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不到维护,只会让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所以,有时候,看似冷血的规矩,却是真正捍卫我们权益的天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