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土地堪称一寸土地,当初不起眼的一间茅草屋,现在可能价值数千万。 但在17年前,谁能预料到未来的房价会飞涨呢? 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错过了这个“翻身”的机会。
北京柳格庄村有一栋特房,周边房屋已经拆迁,搬出的居民收到了巨额拆迁费。 然而,这所房子不能被拆除,因为它涉及两个家庭。
何大海和他的妻子。
这所房子的现任主人是:何大海2001年,他们家凑了3万块钱,才在偌大的北京拥有了这个地方。
当时买房的时候,何大海一家人并没有想到,这套房子将来会成为甜蜜点。 2018年,随着北京的快速发展,房价飙升,**的拆迁计划也出台了。
按照柳戈庄村拆迁地价,何大海家买的房子可以拿到拆迁1135万元。 对于这个普通的家庭来说,这无异于天上掉馅饼。
一家人喜出望外,剩下的人只需要等到拆迁后把“馅饼”送到他们手里。然而,这个“馅饼”却被原房东家盯上了。
于波. 得到消息的原房东于波. 不愿意让这大笔钱落入别人手里,吵着要收回房子,想让何大海的家人把他们得到的大部分赔偿金都给他。
已经卖掉的房子,双方签了合同,应该属于何大海家,**有理由收回来吗?
这起拆迁引发的纠纷案非常棘手,何大海一家和余波一家都没有拒绝让任何人,他们紧紧抓住房子不放手。
按照常理,房屋买卖合同一旦签订,房屋的产权就应该属于买方,也就是何大海的家人。 那么余波有什么理由分掉天价拆迁的钱呢?
世事变幻莫测,如果余波知道自己村里的房子将来能卖出巨额资金,他一定会坚持下去。 但问题是房子已经卖掉了,这个时候后悔就有点不厚意了。
于是余波一家绞尽脑汁想办法拿到赔偿,但巧合的是,这次房贷确实存在很大的漏洞,而这个漏洞就成了何大海的“后悔药”。
当时,何大海和于波商量了住房事宜,并签订了书面协议。 这所房子的买卖没有经过太多程序,房子的所有权是通过一份纸质协议敲定的。
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并不是通过单一协议完成的,即使协议约定房屋的所有者已成为何大海,但房屋原所有者的名字仍然在房屋的土地使用证上。
双方在购房时签署的书面协议。
因此,余波得知自己卖掉的房子现在价值数千万后,就以这个漏洞告发何大海家,要求收回自己的房子。
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是什么? 房屋的最终所有权是原房主余波所有,还是买主何大海所有?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要追溯到2000年,当时何大海一家离开家乡四川,到北京打工。
他们之所以毫不犹豫地离开家乡,来到不熟悉生活的北京,主要是因为儿子生病了。 人人都有儿子的心,何大海一家也不例外。 年幼的孩子耳聋,何大海夫妇虽然带着儿子去老家看病,但儿子的耳聋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
当时,北京作为首都,拥有全国最好的医疗资源。 何大海夫妇想的很简单,他们觉得也许可以去北京**,儿子说不定就好了。
怀着这样的美好愿望,一家人坐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 对于少数外地人来说,北京的生活节奏很快,身家不多的何大海,没有固定的家,一直过着流浪的生活。
要是只有两个孩子就好了,关键是要带一个生病的孩子。 和妻子商量后,何大海下定决心要在北京买房。
北京的房价对于两个打工者来说是高手拿不住的,家里的钱也只能在附近的一个村子里买房。 但有总比没有好,当你找到它时,这对夫妇会看中它柳戈庄村里的一所房子。
当时的柳戈庄村很偏僻,谁能想到17年后,这个小村子会成为一笔巨大的财富? 更何况,当时对于何大海一家来说,他们已经费尽了全力,花了3万块钱在这个村子里买了一套房子。
在与原房主余波签订书面协议后,村里的房子归何大海一家所有。 虽然房子位置偏僻,但好在这栋房子还自带了几百平方米的宅基地,加起来总共有530平米。
不过,对于当时的何大海一家人来说,守着一块巨大的宅基地是没有用的。 家里的主要收入还是靠何大海和妻子外出打工,否则很难支撑儿子高昂的医疗费用。
而且,何大海夫妇学历不高,只能在北京找一些低薪工作。 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一家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改善。
虽然北京一直在与时俱进,但对于地处偏远地区的柳格庄村来说,生活并没有太大变化。
直到2018年,这个小村庄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机遇”。 北京市顺义区启动了拆迁计划,这是河东区棚户区集体土地拆迁项目。
柳戈庄村恰好在这个项目覆盖的区域内,得到消息的柳戈庄村村民们都很兴奋。 而在北京生活了近20年的何大海一家,觉得苦头已经结束,好运终于降临到他们身上。
一旦计划实施,何大海的家人将获得巨额赔偿。 原来买的房子加上村里的宅基地,足足有530平米,相当于何大海一家能够拿到不少补偿金和几间安置房,高达1135万元。
于波. 这个消息传遍了整个柳格庄村,同时传到了原村民于波的耳朵里。 一听说自己以前的房子现在要卖天价了,他就坐不住了,开始思考如何把房子拿回来。
一方面,何大海一家人兴高采烈地等待着拆迁,另一方面,原主余波绞尽脑汁想回屋。
何大海的家人都觉得这套房子值得买,但于波却后悔当初没有当初,觉得这套房子亏本卖了。 何大海一家,原本还在等着过上好日子,万万没想到,竟然遇到了余波这个绊脚石。
俞波将何大海的家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归还房屋所有权。 别人在一栋房子里住了将近20年,原主现在有什么资格回来?
就这样来来回回,原本在拆迁计划中的房子被反复搁置。 该项目的1546户人家早在两年前就搬出了家,只剩下何大海一家被迫成为钉子户。
眼看着自己的故居变成了价值数千万的房地产资源,余波一家后悔当初没有当初。 当时卖了3万块钱,余波还是觉得自己赚到了钱。
作为房子的原主人,于波与这所房子没有任何关系。 但一想到1000多万,谁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这笔钱飞走。
于波. 于波一家觉得他们的行为是合理的,已经搬走的余波一家买了一栋不到90平米的楼房。
在他们看来,现在家庭人口不断增加,90平米已经不能满足家庭的需求了。 尤其是孩子生了,这房子实在是太小了,对于活着踢的孩子来说。
所以据他们说,他们想拿回曾经拥有的房子,主要是为了他们的家人。 虽然理由有点冠冕堂皇,但余波手里确实有东西可以作为证据。
那是当时于波和何大海签订的书面协议。 十多年过去了,纸质协议已经泛黄皱纹,但上面的字迹仍然清晰。
经法院判决,两人当时签署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由于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被判定为无效。
协议已经决定,于博觉得自己打赢了这场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余波拥有的财产在某种意义上属于他,但宅基地不属于他。
宅基地作为村里的土地,不属于个人,而应该属于农民集体。 宅基地的管理主要由村委会管理,因此不是私有财产。
虽然早在2001年余波卖房的时候,他就买下了宅基地,但实际上宅基地是不能私下买卖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宅基地的所有权应该还是掌握在薄熙来手中,但使用权却掌握在何大海家族手中。
现在何大海家已经用了将近20年的宅基地,地价一直在变化,所以不可能随意交换使用权。
更何况,当时,于波有机会重新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随着地价的上涨,柳各庄村的宅基地也涨了起来。 于波因为家里的住房拥挤,就有了买回宅基地的想法。
于是他找何大海夫妇商量此事,但出价并不高。 余波觉得,他当时卖了3万块钱卖给何大海家,现在3万块钱买回来也是合理的。
不过,2011年的地价已经不是原来的水平了,对于何大海一家来说,3万元少了一点。 见何大海家人不同意,余波觉得他讲道理,便告上法庭。
余波的要求不合理,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争议作出裁决。 如果余波想要拿回曾经属于他的宅基地,那么他现在至少要赔偿何大海70万元。
一听到70万,余波就不高兴了,他觉得自己只买了3万,现在让他付70万,可以说是相当划算的。
由于余波放弃支付赔偿金,此事就解决了。 当时,他没想到柳戈庄村的土地价格会翻倍这么多。
何大海一家人觉得更倒霉了,他们用钱买的房子现在要回去了。
想到原主余波的所作所为,何大海一家人感到无比委屈。 当时,俞波明明有机会拿回宅基地,但他自己却放弃了。
现在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都属于何大海家,余波拿回来实在是没意义。
何大海一家当时不仅签了书面协议,还得到了俞波的口头保证,他们永远不会回家。
当时,余波在买卖房屋的时候,户籍已经从务农转为非务农,已经住在县城了。 对于当时的他来说,柳戈庄村的房子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了。
既然不是自己住,不如卖掉赚点钱,毕竟3万块钱在当时可不是一笔小钱。 而现在对他来说,反正他在城里有个地方住了,回到这个家也是锦上添花。
但这对何大海一家来说太不公平了,他们一家人辛辛苦苦在京城扎根,马上就要过上了好日子,没想到当初买的房子,竟然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如果这房子和宅基地被收回来,一旦拆掉,何大海一家就成了在北京打拼的浮萍。 无论房子是否被拆除,这个家庭都会有地方住,不会无家可归。
何大海在朝堂上的家人在这件事情上态度很坚决,毕竟这关系到家族的性命。 两家的生活水平本来就不同,所以在这件事上自然是没有平等的。
但余波一直咄咄逼人,因为他签署的协议没有生效。 他只想着拿回自己的财产,只想着天价拆迁的钱,却没想到这也侵犯了何大海家族的利益。
对于俞波来说,何大海家人说的话有些夸张。 没房子怎么办,可以回老家住,不会像在北京那样有这么大的经济负担。
他一点也不为自己的失信行为感到愧疚,还向何大海的家人提出了一个“建议”,告诉他们拿回自己在家乡卖掉的房子,事情就解决了。
他觉得自己一定会打赢这场官司,顶多是给何大海一家一些钱赔偿。 然而,他只看到了飞涨的房价,却没有意识到法律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善。
目前,北京市有关房屋销售的规定已纳入了“玉博”等纠纷的解决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在因拆迁而产生的纠纷中,特别是在获得拆迁赔偿的情况下,如果卖方起诉现有房主牟利,即使合同无效,房屋的出售也将承担大部分责任。
因此,协议签署的问题可以判断为是薄熙来承担了大部分责任。
此外,该区域进行改造和拆除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 换言之,只有当地房屋的使用者才有权获得第一笔改善补贴。
由于余波已经不属于柳戈庄村的村民,在村里也没有房子,拆迁的受益者应该是何大海一家。
但是何大海一家不是柳戈庄村的原住民,所以于波认为自己不合格,何大海一家也不合格。
无论余波怎么说,最终的判决还是由法院决定。 法院根据对具体情况的分析,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认为拆迁补偿金应由两家分摊,只是谁多谁少的问题。
因为村里的房子要换成安置房,换了371平方米的面积,小头是1113平米分给余波,其余的分给何大海家。 拆迁得到的赔偿金也被两家分成了三七分,于波分成了三十八分22万赔偿金,何大海一家获得赔偿金215万。
这场漫长的争执终于结束了,一切又尘埃落定。 虽然按照法律,余波确实参与了拆迁,但从道理上讲,这种失信行为是不可取的。 **10,000粉丝奖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