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生活保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上班的路上,......他卷入了一起交通事故,在建筑工地从高处坠落受伤但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工伤将不予承认”。这是怎么回事? 让我们来看看
案例1:在上班途中还是在送货途中? 为寻找真相而进行的详尽调查
闵行某物流公司货车司机江自称2022年10月从昆山住所前往嘉定货运点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案件承办人在审查材料时发现,江的事故发生时间比正常工作时间提前2小时,事故地点和行进方向偏离正常上班路线。 在对江的调查过程中,他辩称,事发时为了方便通行,他避开了主干道,当天上班途中买了早餐,导致行进方向偏离。
怀着对案件细节的各种疑问,承办人决定返回事发地。 承办人调查了事故发生当天江的行车路线,并与当地交警部门核实了事故现场的证据,发现了重大线索。 根据这些线索,承办人还通过大数据比对与某外卖平台进行了调查核实,最终获得了江受伤时正在兼职为平台送餐的证据,江的事故已被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并已获得新行业员工工伤保护待遇。
最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拒绝承认工伤,理由是江在送外卖途中发生了事故,而不是像他声称的那样在货运点上班途中发生了事故。 虽然法律法规没有限制劳动者在自身工作之外从事其他兼职工作获得报酬,但江试图通过欺骗手段为同一事故伤害同时享受工伤保障和工伤保险,既合理又有法律依据,这种行为也让江付出了代价。
案例二:“犀利眼”看穿伎俩,工伤诈骗无所遁形
谭某是闵行区一家建筑劳务公司的木匠,据称2023年4月,他在拆除模具时在项目工地从高处坠落受伤,后来被该市一家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 为此,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经与当事人和相关证人调查核实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 随后,用人单位向区劳动监察委员会提交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安排后,谭某前往区社保服务中心接受医疗卫生专家的面谈。
然而,在采访过程中,专家通过查阅谭携带的病史数据发现了一些可疑之处。 原来,根据谭某的影像学表现(俗称X光片),他第一次到诊所拍摄时,肋骨骨折部位的骨折线模糊,已经形成愈伤组织,通常这种愈伤组织在受伤后至少需要3周才能形成,这足以说明谭某在4月份诊断出的肋骨骨折不是新鲜骨折, 但旧骨折,4月份在施工现场坠落导致的所谓骨折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差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区保卫中心组织3名鉴定专家现场集体阅读和审查了影片,进一步印证了首席督察专家的推论,即谭某实际骨折时间早于自称工伤时间。
面对确凿的证据,谭某最终承认自己实际受伤是在2023年3月,因为当时公司还没有给他投保,为了顺利享受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与他串通,先办理了保险登记,然后在他第一次就医时谎报了受伤时间。 据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新证据作出撤销原工伤认定结论的决定。 由于谭某的欺骗行为是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及时发现的,尚未获得工伤保险的相关福利,因此不构成非法骗取工伤保险的犯罪行为。 但用人单位和谭某的行为仍受到应有的处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的不当行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并将情况记入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协作平台的失信名单数据库。
案例3:聪明被聪明误会,对工伤撒谎不是儿戏
2023年10月,姚某的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声称姚某在9月的一天早上上班途中,从居住楼的楼梯上摔下来,导致右脚骨折,并提供两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同事来证明这一点。 经调查核实,由于姚某所称的事故发生在上班途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如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非其主要责任的伤害, 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承办人向用人单位、姚某说明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情况,并要求双方按照程序提供事故证明。 经与姚某商议,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继续申请工伤,于是撤回了工伤申请。
然而,在案件被驳回的第二天,事情变得更糟了。 培训机构再次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声称姚某摔倒后记忆有偏差,9月份遭受的意外伤害,其实是上班准备去教室时滑倒造成的, 而之前对他作证的两名同事也改变了他们的证词,以证实这一说法。随后,案件承办人立即致函当地派出所求助,在检查了该机构周边道路的监控情况,确认姚某当天从未值班后,轮流对姚某、证人和该机构负责人进行调查讯问, 而证人最终承认,在姚某的要求下,他们为了帮助同事而作了虚假证言,而姚某在自家楼下楼时确实摔伤了,只是为了享受工伤待遇而改口说谎的傻事。
最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培训机构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机构进行访谈批评,影响机构年度考核。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金,或者医疗机构、辅助器具分配机构骗取工伤保险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欺诈性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获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生动的案例警告大家,任何以欺诈手段获得工伤保险**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是依法处罚
为有效预防和杜绝欺诈、保险欺诈的发生,据悉,近年来,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是修复“内功”,紧跟“务实、严、细”,压实受理、调查、审查各环节职责,有疑问时一定要查查; 重新凝聚“合力”,成立区级工伤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多交叉协同落实工伤案件办理全过程,编织密密麻麻的安全“防护网”; 三“科学化”,完善“工伤案件司法鉴定和医疗咨询”工作制度,规范司法鉴定和医疗咨询工作流程,确保结论合理有根据,拧紧工伤保险“安全阀”。
同时,持续加大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点对点宣传、面对面服务”的方式,向企业、建筑工地、社区发送工伤保险单,让用人单位和职工体验社保部门“零距离”的贴心服务。 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办事服务质量,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增强企业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铸就“温暖人民社会”的强势品牌,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今天的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