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中,科技人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具体而言,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其累计实际工作时间需要在183天以上。 这些包括企业的兼职、兼职和临时雇员。
在企业员工总数中,科技人员的比例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从事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
也就是说,如果当年企业员工总数为200人,那么科技人员的数量需要达到20人以上。
该比率的计算依据是企业当年员工总数和科技人员数的年月平均值。 月平均值的计算方法是将月初和月末相加并除以 2,而该年的月平均值是该年度月平均值的总和除以 12。 企业在年中开始营业或停止经营活动的,相关指标以纳税年度为实际经营期确定。
月平均值(月初和月末的数量) 2
当年平均值 当年月平均值总和 12
科技人员比例=全年月均科技人员人数为企业月均员工总数的100%
计算说明:如果企业在年中开业,则按实际营业月份计算平均数。
为确保科技人员比例符合要求,企业应在申报前一年进行自查,并及时调整人员结构。 这包括通过引进优秀人才来加强研发团队,确保企业科技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能够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
总之,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科技人才的数量和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企业需要确保科技人才的比例达到要求,并且这些人才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来支持其研发和创新活动。
1)科技人员必须录用,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工作满183天;
2)科技人员要求的专业和学历为理工科,允许少数非理工科相关专业,但需有工作时间、工作经验和相关职称的佐证;
3)研发组织架构完善合理,岗位设置清晰合理;
4)研发项目RD表中的参与者、项目建立报告和最终报告相同,任务分工一致。
1)在职人员需提供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上一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2)兼职、临时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工资支付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