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们的建言,是国家机关吸收民意、凝聚人心的重要渠道。 为推动审判管理现代化,代表们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 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关注公众诉讼权,完善司法评价指标,提高审判......质量提案背后,凝聚着代表们的智慧和汗水,充满了人民的思念和希望。
人们呼吁做点什么,我也回应了。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接受监督,深入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处理代表意见建议,有力推动成果转化,交出了人民满意的司法答卷。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试验工作发展基础
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关键在于基层。
基层法院站在服务群众的第一线,肩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使命。
代表们积极把握基层脉搏,就如何提高法院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出了许多中肯、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沈昌建通过调研、讨论、走访,提出减轻基层法院办案压力的建议,认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法院实际工作量,适当增加专项政治法务人才数量,同时加大审判辅助人员配置。 从而有效减轻法官的行政工作负担,提高办案水平和效率。
全国人大代表闫建国在提案中提出:“要提高基层法官和基层司法工作者的薪酬,关爱法官的身心健康,稳定基层司法队伍,加强职业安全。
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基层法院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管理的意见》,为法官队伍的后备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动态调整省级以下人民法院法律量(试行)的指导意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法院人员进一步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
部分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基层人民法庭软硬件建设滞后,存在房屋陈旧、空间设置不合理、智能化设备水平低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庞国明建议,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快法院现代化建设。
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保障基层法院的资金和物质装备工作,特别是对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通过协调财政调整结构、确保重点、重点、 并确保支出。
近年来,人民法院持续开设信息化应用培训相关课程,重点提升法院人员、民警科技应用能力,加快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延伸到诉讼服务前沿、审判终结。
统一裁判标准,提升裁判质量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制定规范性文件、编纂指导性案例、建立法律答辩网络、启动建立人民法院案例库等方式规范高效的法律适用体系和统一的问题解决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全国人大代表程凯民说,最高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其在统一法律适用中的模范引领作用。
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扎实推进统一法律适用工作的重要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加强案例指导工作,扎实推进统一适用法律,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用案例指导的“小刀阔斧”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截至2023年底,共发放39批224份指导性案例。
案件是法治的试金石。 今天,在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案件得到了大放异彩的机会。 随着案件对社会生活和法治建设的影响越来越大,大家对案件的关注度也越来越投入和深化,包括全国人大代表齐秀敏。
案例指导制度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对推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戚秀敏在建议中提出,要制定指导性案例汇编,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将案例汇编与出版相结合,便于检索和应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采纳了《建议》,提出将进一步加强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按照建立统一适用法律平台的要求,承办案件的法官在进行类似案件检索时,应首先检索目前有效的指导性案例, 检索到的类似案例属于指导性案例的,应当移送裁决。进一步提高和提升案件推荐、审查、检索、申请、评估等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发挥中国司法案例网、中国裁判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律师函等信息平台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专题教育要求,进一步完善指导性案例工作,通过处理代表建议,推动疑难问题的解决,实现指导性案例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法律统一实施,积极响应人民司法需求。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指标设置,建立科学的试验质量管理指标体系
要实现审判工作的现代化,审判管理是保证。
法庭团队应该如何管理? 如何系统推进和扎根试验管理措施?
全国人大代表胡旭生建议,要完善科学合理、协调统一的执法和司法评价指标体系,注重个案质量和社会效应。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 2023年6月,经过广泛调研示范,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建立以质量、效率、效益三个维度为重点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并于2023年7月在全国11个省(直辖市)组织试点,2023年10月在全国法院开庭试审, 并于2024年1月正式实施。
指标制度试行以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都有了明显提高。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地方法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通过不断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引导各级人民法院尊重客观规律,合理运用指标,科学制定政策,促进健康、 规范、有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月末、季末“不立案”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李军在视察山东省法院工作时表示,希望法院优化考核机制,避免出现“不立案”现象。
立案是审判的前提,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开端。
最高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月底、季度末、年底“不立案”现象。 深入推进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改革,明确不再使用年度结案率和结案率指标,而是综合运用审判时限内结案率、审判时限变化率、平均结案时间等指标,督促和提高办案效率, 并系统化解决各种变相的“不备案”问题。通过立案偏差预警系统、12368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等方式加强立案监管,建立“不立案”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纠正一批“不立案”问题。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印发了《关于坚决做好2023年底立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以“我起诉”的意识,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要求,明确年底违规受理案件的,将受到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起诉权。
目前,针对立案工作违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工作规范》,明确规定了社会群众投诉较多的违规现象,全面提高立案工作的规范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记者 莫晓雪).
*:人民法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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