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收入的最终结算由谁来处理?
答:工商户个体户所有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体合伙人、个体承包人、承租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需要对经营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最终结算和缴纳。
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终算需要填写哪一**?
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营业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取得所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最后结算缴税手续,并提交《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 如果营业所得来自两个以上,申请人应选择向其中一项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汇总申报,并提交《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C)。
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终结网上渠道有哪些?
答:《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可由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税务人员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络扣缴功能)申报; 也可以由纳税人自己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自行申报。
《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C)》由纳税人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申报。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最终结算路径:被投资单位负责人或税务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上方【生产经营】进入申报模块,点击左侧【年度汇款申报】进入填写年度申报单主界面, 并填写申报数据。数据保存成功后,将提交申报表。如需额外缴付税款,请从左侧的【缴税】模块中选择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扣缴功能)最终结算路径:有税务机关的被投资方税务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首页顶部的【单位税】按钮,进入操作界面。 (已实名登记的主体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可直接登录,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税务人员须在完成实名登记并获得税务机关授权后方可登录)。 点击左侧【年度汇款申报】进入填写申报单的主界面,根据事实填写申报单数据,点击【申报】,如需额外缴纳税款,点击左侧【缴税】查看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纳】-【确认缴税】。
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自行办理算收缴的路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体工商户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体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点击【我要报税】-【纳税申报】-【营业收入(表格B)】, 选择申报年度,输入被投资单位信息、收入成本信息、纳税调整增减、其他税前减免等,需要缴纳税款时点击缴纳税款。申报表提交成功后,如果发现有错误,可以更正并作废。
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年度汇总申报路径如下:工商户个体户业主、个体工商户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我要报税】-【纳税申报】-【营业收入(表格C)】, 进入营业收入汇总纳税申报界面,选择申报年份,确认申报信息,系统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采集需要增加的数据,纳税人可以修改报表中其他应当调整的费用“,如需调整”扣税金额“, 您必须填写随附的表格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进行支付或查看申报记录。 (注:在填写《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C)》前,您需要填写《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A)》和《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
在线完成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后,有哪些缴税方式?
答: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网上完成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四种方式办理缴税:通过个人三方协议代扣代缴税款、到银行查缴税款、银联支付、二维码支付(含支付宝扫描、 微信扫描和银联)。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七条规定,“工商户个体在纳税年度发生的损失,结转至下一年度,由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补足; 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