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科技龙头企业在重点产业领域和未来前沿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化的关键变量。 因此,各国加大了科技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力度。 韩国提出2021年投资2400亿韩元培育世界级芯片设计公司,法国提出到2030年打造101000亿欧元级科技巨头,以谷歌、苹果、Facebook、亚马逊为标杆,依此类推。 研究主要发达国家支持科技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做法和做法,对我国建设培育科技龙头企业,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力更生、自力更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 主要发达国家支持科技龙头企业的重要做法。
从以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以及世界科技强国的崛起来看,科技龙头企业始终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支撑。 考虑到科技领军人才在国际竞争中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没有专门针对科技领军人才的政策体系。 同时,由于不同时期的国际环境和国情不同,各国对科技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重点也不同。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各国在引导、推动和帮助科技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实践和制度安排。
1.1.建立国家重点扶持的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领域,加强对科技龙头企业的战略引导。
各国普遍重视通过组织研究、编制重点领域技术前瞻和专项技术发展指南,引领和支持科技龙头企业做出战略选择和技术创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共有79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2270项技术选型和技术**。 美国是第一个进行技术**和技术选择的国家。 二战期间,美国利用科技制定科技计划,后来又通过立法等形式巩固了科技机制。 例如,美国于1990年根据《国防授权法》成立了“国家关键技术委员会”,每两年向国会提交一次国家技术报告,明确提出关系到美国长期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 次年,发布了《赢得新优势——未来技术发展的优先领域》等报告,其中包括五大类23项关键技术。 克林顿当选美国第一人后,开始围绕这些关键技术领域实施具体行动支持工业技术发展,先后以先进技术计划(ATP)、信息高速公路计划(NII)、 军转民计划、生物技术计划(人类基因组计划)和环境保护技术计划(清洁能源和清洁汽车计划)。在这些计划的指导下,Microsoft、IBM、英特尔等技术领导者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实现了快速发展。
1.2、加强采购等需求侧创新政策管理,打造目标客户,为科技龙头企业崛起。
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表明,龙头企业通过军购、**采购、消费补贴等需求侧创新政策,为龙头科技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提供市场,是鼓励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 美国的采购立法始于 1809 年,是世界上通过采购支持和促进企业创新最成功的国家之一。 二战期间,为了支持和保护美国工业、美国人和美国的投资资本,美国颁布了《美国产品采购法》,规定除海外使用和过度使用等特殊情况外,联邦机构必须购买美国产品和服务。 在法律的指导下,美国和军方不断采购大量军民两用产品,这推动了IBM等众多科技龙头的崛起和成长。 为了提升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领导地位,在21世纪,美国向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领导者提供了大量的采购订单。 自 2004 年以来,亚马逊、Microsoft、谷歌、Facebook 和 Twitter 已从美国获得了价值近 450 亿美元的合同订单**。 从2016年到2020年,Microsoft、亚马逊、谷歌和Facebook分别收到了6,860份、477份、384份和172份非民事**采购合同。 2020 年,美国情报局向亚马逊、Microsoft、谷歌、甲骨文和 IBM 授予了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订单。 2021 年,美国局授予亚马逊 100 亿美元的云服务采购订单。
1.3.完善审慎宽松的监管政策,为领先科技公司开拓新赛道、新领域提供早期场景。
针对颠覆性技术和产品对传统领域市场格局的颠覆,各国始终坚持相对开放和宽松的态度。 例如,为了鼓励企业突破限制,发展新产业,日本在《产业竞争力提升法》中提出,实施以灰色地带消除制度和企业实证案例制度为重点的监管自由化政策。 为应对全球**链的重组和半导体等尖端产业主导地位的日趋激烈争夺,韩国于2022年1月通过了《关于提升国家先进战略产业竞争力和加强产业保护的特别措施法》,其中规定,如果企业申请放宽与研发和生产相关的控制措施, 主管机关负责人必须在15日内对意见作出答复。美国在数字经济等领域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对自动驾驶等新兴技术进行沙盒监管试验,为科技公司提供犯错和改正错误的空间。 此外,为促进企业间技术合作,扩大新技术产业化的规模化效应,各国放宽了对垄断和企业并购的监管,推动企业以高质量、高效率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做优。
1.4、加强关键创新要素供给,为科技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基础资源支撑。
为保障科技龙头企业研发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国围绕科技龙头企业的创新需求,加强了各类创新资源的供应和补充资源。 以SpaceX为例,从成立之初,就得到了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一是开放技术。 为了支持SpaceX的“载人航天”技术研发,NASA向其开放了大量关于“阿波罗”登月和航天飞机研发的技术报告,SpaceX将大量成熟技术转化为自己使用,涉及运载火箭开发、发动机建模、增材制造技术、 乘员舱显示与控制技术、卫星再入分析、航天器结构表面化学与材料分析等技术领域。二是开放测试装置和设施。 为减轻自建发射平台资金负担,美国**将加州范登堡空军基地、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尔角空军基地、佛罗里达州肯尼迪航天中心等发射基地出租给企业使用,并为发射组织提供全套的配套服务和流程支持, 操作和安全。SpaceX 从 NASA 的多个研究中心、实验室和相关设施获得付费支持。 三是人才支撑。 为了支持SpaceX,NASA已将其核心技术骨干派往SpaceX,以帮助其开发和验证关键技术,其中包括一批航空航天业的顶级专家。 同时,在SpaceX的管理层中,许多高管都曾在大型航天公司或**机构工作过,拥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
2 主要发达国家支持领先技术公司的成功经验。
2.1、在支持对象上,我们将主要与大胆创新的企业家创立的公司合作。
企业家是推动企业创新活动的关键,优秀企业家的核心素质是能够在时代演进的过程中捕捉到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同时愿意拥抱变革,推动变革,成为创新的探索者、组织者和引领者。 从现有案例来看,在各国支持的科技领袖背后,有一位或几位杰出的企业家,如SpaceX的埃隆·马斯克、Microsoft的比尔·盖茨、苹果的劳伦娜·鲍威尔·乔布斯、Meta的马克·扎克伯格等,他们的勇于突破、不服失败的创新精神和在关键阶段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
2.2.从支撑领域角度,更加关注国家战略和基础前沿领域的迫切需求。
为了赢得未来全球产业发展的机遇,抢占世界科技竞争的制高点,主要发达国家着眼于未来,支持企业在重大基础前沿和战略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 20世纪80年代,为应对来自日本的半导体竞争挑战,美国**与美国14家大型半导体制造商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并通过Sematech计划,在5年内提供了总计5亿美元的公共补贴,用于半导体大规模制造工业技术的联合研究。 近年来,美国国防部、能源部、美国宇航局等部门纷纷聚焦信息技术(尤其是量子、人工智能等信息领域)、航空航天技术、能源与环境等领域,支持波音、通用动力、亚马逊、IBM、Microsoft、谷歌、Meta等新兴科技巨头和众多初创企业。
同时,为了规避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的相关限制,美国**一般只为关键共性技术提供研发经费,不会为特定产品线的研发项目提供资金。 以美国**支持GE研发实施项目为例,**资助的研发项目一般都交给GE**研究院的研发团队,具体产品事业部团队很少直接参与**支持项目的研发。
2.3、在具体操作上,我们普遍重视科技带头人的主要作用。
企业处于市场的最前沿,是抢占和最终应用新技术需求的先机。科技龙头企业具有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人才储备等先天优势,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基础前沿技术的突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重大科研计划和重大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各国注重吸收科技龙头企业的意见,将企业发展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 例如,美国特别注重吸引科技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和项目,吸收科技龙头企业的专家参与这些项目的管理和咨询活动。 再如,欧盟创新药物计划的年度优先领域由欧洲医药工业协会、医药研究机构和大型制药公司共同提出,企业在研究组织和技术路线图的过程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3 一些启示。
科技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力更生、自力更生的重要力量。 但目前,我国科技龙头企业发展仍面临顶层设计不足、重点领域布局不足、产业链创新链带动能力弱、创新能力弱、高层次科技龙头企业数量不足等问题。 本文立足我国科技龙头企业发展实际,结合主要发达国家扶持科技龙头企业发展的实践经验,认为新时代要加快科技龙头企业建设培育,坚持战略导向, 领域聚焦、资源统筹、政策协调,培育建设一批服务于国家需求、代表国家层面、可依托、可信赖、可用于应急研究的科技龙头企业。
一是强化使命导向,深化科技龙头企业发展命运与国家目标紧密结合。 加强思想政治引导,为科技龙头企业举办系列高水平科技创新研讨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战略性科技企业家。 完善企业主导的国家创新体系,突出科技龙头企业“问题制造者”和“标志者”作用。 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咨询会议制度,聚焦重大问题,定期开展与科技龙头企业的咨询。 推动科技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战略、国家科技创新计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以及重大科技改革措施的制定,支持重点行业科技龙头企业牵头或参与科技创新计划的编制。
二是强化体系布局,聚焦战略竞争,引领未来领域加强培育。 从解决国家急需长远需求入手,精准规划各重点领域科技龙头企业布局。 围绕当前国际科技博弈的主战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等战略领域,推动科技领军企业成为关键核心技术快速突破的力量。 围绕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方向,聚焦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航天、氢能储能等引领未来的新领域、新赛道,支持科技龙头企业强化前瞻布局。
三是加强要素精准配置,为科技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基础物质支撑。 打破人才流动中的制度壁垒和体制壁垒,畅通科技创新人才从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流动的机制。 强化以解决国家重大问题和实质性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 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牵头建立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基地,加强行业共性基础技术研发,为科技龙头企业新技术首次集成应用示范提供早期应用场景。
四是加强政策协调和联动,形成有利于科技龙头企业快速成长的良好生态。 通过军品采购、一流订单等方式,积极采购科技龙头企业的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为其技术迭代提供一流的应用场景。 完善科技龙头企业监管准入机制,明确“不禁止准入”的负面清单原则。 探索新技术、新产品的分阶段分类管理模式,建立“先导容错”支持机制,对处于萌芽期的新技术、新产品; 建立成果产业化绿色通道,探索在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前沿领域设立法律、科技、伦理评价委员会,对相应科研项目进行评价。 建立专门针对科技龙头企业的科技联络体系,统筹科研经费、人才引进教育、产学研合作等多维度需求,为企业创新提供精准支撑。
作者:朱焕环、陈志,中国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展战略。
项目**:国家高端智库重点项目“优化科技龙头企业定位与布局”(ZX2K202312)。
本文原载于2023年第5期《中国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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