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作为国有企业监督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实现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是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重要手段。 规范管理,防范风险。
1、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全面风险管理离不开内部控制,其目的是适当地影响和控制风险,而不是消除风险。 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完善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可以帮助企业合理权衡风险与收益、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以最合适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和利益最大化,实现发展目标和预期效益,帮助企业精细化管理。
(1)检查评估,客观、全面地识别风险。
内部稽核不从事具体业务,职能分工独立; 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更熟悉企业的业务流程、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制度,能够在经济效益审计和舞弊审计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从企业利益和全局的角度准确识别和评估风险,提出有针对性、可行的建议。
(2)风险策略的管理与协调、调控与指导。
内部审计部门处于决策管理层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位置,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协调指导风控部门确定单位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有效风控标准,进而选择风险应对措施。
(3)顾问和咨询,以及问题建议应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提出。
内部稽核的目的是优化内部控制管理,帮助规范操作。 通过向管理层提供风险审计结果的上报和披露以及有价值的咨询服务,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隐患; 通过提出审计建议,有效控制和预防风险。
(4)落实整改,提升审计结果价值。
内部稽核监督的功能和服务特点决定了它在企业中的增值功能,即能创造直接价值和隐性价值。 例如,在项目成本审计中,减资金额直接添加到企业的价值中; 再比如,决策者采纳审计中提出的合理规避风险的建议,进而完善计划,优化策略,从而避免或减少损失,增加企业的隐性价值。
二、存在的问题
1、审核结果质量不高。
审计结果的质量决定了审计结果能否得到有效利用,审计结果的质量与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公正性和能力密切相关。 在实践中,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平行,由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直接领导,独立性大大降低。 同时,绝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都是具有丰富财务知识的会计师,但对业务运营、信息技术和审计专业知识缺乏全面而深刻的了解。 在排查处理问题时,提出审计整改建议等方面停留在表面,更多的是反映个人行为和舞弊错误,未能从根源上对问题进行针对性和深入的归纳分析,提出审计建议,导致问题得以执行, 审计工作水平没有得到有效提升。
2、未能打通成果应用渠道。
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离不开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对结果的认可。 但由于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涉及重大经济决策或商业秘密,审计结果无法披露,审计证据、审计报告、重大事项移交只能与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享,审计结果的影响和适用性有限。 同时,部门领导对审计工作有很强的抵触情绪,认为对审计问题的调查处理是对自身工作绩效的否定,面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往往回避重要琐碎,推卸责任,而不是防止最轻微的错误, 加强风险防控,扩大成果利用。此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监督联合力量尚未形成,限制了审计结果应用的广度和深度。
3、整改落实不到位。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存在“大雷小雨滴”现象,将审计工作定位为排查处理问题,忽视整改和监督,导致对部分问题有选择性整改,未能在时限内纠正。 同时,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明确,审计整改责任缺失,导致审计整改重视不够,整改工作肤浅,主要集中在财务部门,如账目调整、固定资产报废等。 但审计问题往往比较全面,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改,导致深层次问题处理简单,由于重视不够、部门领导不足,在制度机制、防控风险等方面未能优化流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提质增效方面的价值。
3. 对策和途径
1. 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只有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干扰,才能保证内部审计意见、结论和建议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因此,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直接由党组织和董事会领导,并向其报告。 成立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同时,内部稽核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稽核“八禁”,审慎客观。
2、提高内部稽核结果质量。
首先,加强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精通业务、数据分析、财务审计的人才队伍。 加强人才交流,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优秀的内部审计经验。 同时,定期轮岗,了解不同岗位的职责和风险。 其次,转变审计观念,内部审计不仅是监督,更是评价和建议。 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效能意识,将发现问题与深入调查统一起来,将风险防范与价值保值增值统一起来,提高审计建议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确保审计结果更深入、更彻底。
3. 建立内部稽核结果交换和共享制度。
打破信息壁垒,形成良性沟通和成果分享机制。 通过专题内部稽核交流会或结果交流会,就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加深内稽人员及各部门对调查处理问题的了解,促进稽核建议的优化,有效避免因稽核绩效而造成的资源浪费。 同时,配合纪检监察和人事组织部门,构建协同督导大格局,加强信息沟通,扩大资源共享。
4、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机制。
整改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当第一责任人,明确审核整改的时间和措施,建立整改问题台账,管理整改的销售数量。 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合作的部门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完善整改跟踪机制,助力推进改革,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堵塞,及时疏通,明确方向,避免整改措施的偏差,定期开展稽核回溯,确保稽核做到一分一文一体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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