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退休再就业作为一种新兴的就业模式越来越受到关注。 这种现象不仅为个人提供了经济支持,还为组织带来了专业技能和经验。
随着这种现象在现代劳动力市场中越来越普遍,它涉及工伤、雇佣关系和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
定义
退休再就业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雇员重返工作岗位并继续工作。
再聘用人员每年录用一次,每次聘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雇佣期届满后,可因工作需要续聘。
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和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
什么是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可以是法人与组织之间、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法人、组织与自然人之间,属于平等的民事关系,不受《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
注:管理层与管理层之间是否存在从属关系,是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果双方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签订的合同内容具有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并且双方存在管理关系等,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可以确定实质性劳动关系。
我可以参加工伤赔偿保险吗?
退休和返聘人员只是劳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保险范围,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一般情况下,超龄员工不得参加工伤保险。
但是,在一些地区(上海、四川、广东、安徽等),允许超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以凭雇佣协议等材料向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超龄职工单一险种保险,保单中没有强制性规定。
退休、返聘人员薪酬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对个人兼职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年第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就业所得,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免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生活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退休人员从原用人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和实物,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