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当周和3月3日当周(下同),7家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终止了复审,3家拟在京交所上市的公司终止了复审,均自愿取消了订单。
其中,2家公司申请上交所,分别是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联通”)、江苏安基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家公司申报,分别是东莞市思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思科技”)、深圳市时代装饰有限公司、山东华菱电子有限公司、 株式会社、雅安百图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晶迅光电有限公司***3家公司分别是安徽尚鑫正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州恒丰特导有限公司***、江苏盛安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安传动”)。
具体来看,昆仑联通2020年的现金分红为999360万元,实际控制人的分红资金主要用于**和财务管理,公司计划通过IPO筹集资金补充流量,购买商业地产; 从宣布IPO到申请注销,只用了短短的29天; 盛安传动因违规被开出警告信,三名高管也受到监督和谈话。
从申报到取消申请仅需29天。
思索科技IPO申请于2023年12月28日受理,交易所于2024年1月22日发出第一轮审核询价函,但4天后的1月26日,公司申请撤回材料,最终于3月2日宣布终止IPO。
换言之,从宣布IPO到申请注销,只有短短的29天时间。 为什么在第一轮审计查询函发出后,您选择取消订单?
根据招股书,思思科技主要从事连接器及其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的产品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和新能源行业,主要应用于汽车灯、家用电器、动力电机、储能电池和光伏。
2020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报告期),思思科技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连接器销售,其中汽车连接器和消费电子连接器是公司连接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01%。
从业绩来看,报告期内,思思科技营业收入为192亿元,238亿元,31亿元和1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427710,000元,455328万元,758875万元,328180,000元。
同行业中可比的公司是伟峰电子(301328)。SZ)、鼎通科技(688668SH)、来木股份(603633上海)、合兴股份(605005上海)、诸城科技(301280SZ)、盛蓝股份(300843sz) 。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思思科技母公司整体营收及归属净利润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毛利率普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
对此,思思科技表示,该公司的连接器产品以晶圆、端子和橡胶外壳的形式为主,还有少量线束,主要应用于汽车灯、智能家电、电源、储能电池等领域。 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和各类产品的毛利率不同,其综合毛利率与公司不同。
不过,该公司也表示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一方面,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因市场竞争等原因被迫降低产品价格,未来公司非汽车连接器产品的毛利率将出现下降; 另一方面,如果公司未来调整产品销售策略,通过降低产品售价来促进收入规模的提升,未来将面临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此外,思维技术提示存在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无法应收账款、市场竞争加剧等风险。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07% 和 3850%,占比比较高; 应收账款方面,2020年底、2021年底、2022年底应收账面价值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55% 和 3871%。
盛安传动因违反规定而受到警告,并取消了订单。
盛安传动在审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并被监管机构发出警告信。 此外,公司持有0元**A-CapEnergy Limited(以下简称“A-Cap公司”)股权,曾两次被北京证券交易所询价。
公司拟公开发行申请于2023年6月30日受理,同年7月24日进入询盘,目前已对两轮询询作出回应。 在2023年12月19日发出第三轮审计询价函后,盛安传动仍未回复。 在2024年2月之前,由于申请取消,审查将被终止。
今年1月,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称,该局对盛安传动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盛安传动在会计过程中因收入跨期确认、补贴核算方法不准确、长期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不准确、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计量不准确等问题,在会计过程中报告净利润有误。 此事导致盛安传动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2022年半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除了会计差错导致的信息披露不准确外,盛安传动还存在因非法持股导致股权不清的情况。 根据江苏证监局发布的消息,自2013年以来,公司股东有股权持有事宜,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业刚知悉持股关系,时任监事王贵存为代名人,两人未将持股事宜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股权不明,未能在定向招股书中及时披露, 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文件。
因此,根据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向盛安传动发出警告函,并记入市场诚信档案。 还决定对周野刚、桓巧生、王贵存采取行政监督措施。
此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上市期间,盛安传动多次受到处罚。 盛安传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成虎控股企业借款,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情况,构成违反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行为。 因此,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盛安传动、朱成虎、周野刚、黄哲源、桓乔生采取了口头警告的自律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两封审计询价函中,查询了盛安传动0元**A-CAP公司的股权。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盛安传动完成收购A-CAP41%股权,成为后者第一大股东,累计投资4282万元。
鉴于A-CAP将持续提供股东长期或长期亏损的巨额资金支持,盛安传动于2019年12月底决定将A-CAP公司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何建东控股的新加坡申科。
对此,在第一次审计调查中,北交所要求盛安传述在转让A-CAP公司股权时是否进行过审计评估; 详细分析论证0元A-Cap公司股权的商业合理性和定价公允性。 在第二次审计查询中,北京证券交易所询问,结合A-CAP公司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进展、A-CAP公司经营情况、股东投资支持等情况,0元**A-CAP公司的股权是否真实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