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开放! 有人付了2万元,却有人退了3万元,这是怎么回事?
从本月1日起,退税正式开始。 每个人都希望退还他们的一些个人税款,但有些人却反其道而行之,并支付了 20,000 美元的欠税。 如果你没有得到退税,你为什么还要交税?
在解释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件事:年度个人所得税终算结算后,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报销,有的人不需要补报,有的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补缴金额也不低。
以下是您的退税的第一手资料:
年度个人所得税账户确定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个人所得税退税工作,但是说到年度一次性奖金,应该有一些疑问,这笔钱可以选择两种征税形式,一种是完全纳入总收入,另一种是单独纳税。
全部计入总收入的是包含在每月免税中并添加到全年免税额中的奖金; 单独征税是指奖金是单独取出和计算的,而不是在年度免税额中汇总。
当然,这两种减税的选择因人而异,最好选择对你最有利的一种。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人即使知道计算规则也不知道如何计算,所以这部分人往往不知道如何选择。
既然你不会做数学,那就让他们为你做数学。 那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你可以在知道是退税还是纳税后选择一个计算,然后选择取消另一个计算,然后比较两者选择最好的一个,因为你可以在计算完成后选择取消,限制是5倍,这足以比较选项。
还有一种情况,人们会有更多的疑问:当你在一年内同时为两家公司工作时,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应该指出的是,现在很多人都在"斜杠家族",即身兼数职,不限于一份工作,这意味着他们同时领取多份薪水。 但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每个岗位的工资除了各自的工资外,还要从6万元的固定金额中减去,因此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
如果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全部内容,您可能不清楚。
假设A先生在A公司和B公司工作,从两家公司分别获得7万元和9万元的收入,由于每家公司都有6万元的税收减免,所以从原来的计算基数中扣除6万元后,只需要对1万元的工资征税,需要缴纳300元的税款。 B公司也从原来的计算基数中减去60,000美元,实际应税工资仅为30,000美元和900美元的税款。
然而,这个计算是错误的,因为每人每年只能使用60,000元的津贴一次,但如果按照上述计算,A先生显然已经使用了两次。
因此,将从 60,000 美元中减去两份工资的总和,并在年终汇总的计算中重新计算,因此计算出的已缴税款为 7,480 美元。 然而,A先生在每月工资发放过程中已经缴纳了1,200元的税款,因此在完成年终汇总计算后,他必须补缴6,280元的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有人会问:个人所得税不交就这么麻烦吗?
如果每年缴纳的税款少于400美元,则不必缴纳,但如果超过400美元,则必须缴纳,否则就是逃税,属于刑事犯罪。
有些人不说不给钱,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这种情况是有规章制度的。
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将缴纳所欠税款的5/10,000的滞纳金。 当然,如果情况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也会处以50%-500%的罚款,所以最好是循序渐进,不要想着利用漏洞。
当然,有些人更惊讶的是,有些人收到了超过3万美元的退税。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的工资肯定很高,毕竟低工资不可能得到高额的税收减免,毕竟你本来就没有交过多少税。
此外,也有人考虑到特别的加减,比如扶养老人、子女教育、买房租房、继续教育培训等,可以减税,所以也可以扣除很多。
需要注意的是,在特别附加扣除中,有一项叫做:"重要的医疗护理"只能在年度总结中申报。
如果B先生去年支付了相当于120万美元的工资,那么如果按照公司支付的工资计算,总共约35个人所得税8万元。
今年3月,终结与扶养老人 360000元,子女教育24万元和4万元的医疗保险已经完成,所以相应的工资已经减少到1155万元,所以个人所得税减至32万元,预缴35元80,000 美元来弥补差额,因此可以得出结论,B 先生可以注销 3税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