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全国各地药店纷纷实施新规,涉及保健品经营、食品药品领域反腐败、执业药师补贴等; 天津、山东等地的药店也纷纷参与药品降价和保健品标语。
全国各地药店销售保健品,加强人员能力考核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引》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纲要》,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文件进一步明确,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中有关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的重要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基于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的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定义,特殊食品包括三类:保健食品(通常在药店销售); 特殊医疗用途的配方食品(包括特殊医疗用途的婴儿配方食品); 婴儿配方奶粉等
根据【特殊食品操作】文件的有关规定,药房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以下7项考核要求。
对于医药食品领域的贿赂,对相关人员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自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2)》正式实施。 该文件明确了以下七种情形符合“从重处罚”的标准:
1.多次行贿、行贿多人;
2.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3.在国家重点项目或者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4.以谋取职位、职级、职级的晋升、调整为目的行贿的;
5.向监察、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行贿的;
6.在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7.利用违法所得行贿。
此外,犯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房的执业药剂师可以申请部分费用
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结算,药店执业药师可通过“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扣除申请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公告》,将于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
市民可以按照规定计算最终应缴税款,然后减去2023年的预缴税额,得到应退或缴纳的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请退税或缴税。
应退税或应缴税款=【(综合所得额-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额-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符合条件的公益和慈善捐赠)适用税率-速抵]-预缴税款。
其中,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业药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享受3600元的固定专项附加扣除。
天津:参与药店集中采购,大量药品降价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将于3月1日起实施,涵盖高血压、糖尿病、抗肿瘤抗感染、胃肠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疾病。
据了解,该通知是落实第九批国家集中采购和京津冀“3+N”联盟药品集中采购成果,采购主体包括参与申报采购的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需要补充的是,第九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将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京津冀“3+N”联盟采购周期为一年。 采购协议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一次,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的采购量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所选药品的约定采购量。
山东:药店出售保健品,并张贴“不能替代药品”的标语。
2023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文件提到,销售特殊食品的,应设置专门的柜台或特殊区域,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用,并应当在显眼位置清晰展示。
销售保健食品的,还应当在柜台或特殊区域的显著位置提醒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