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年里,大部分轰轰烈烈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都关闭了,很多受害者都得到了处理?
[案件摘要]。
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销售(国家禁止限用品种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公司经营范围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B类商品交易市场公司为一级商贸公司提供会员席位及相关交易、结算、交割设施及服务,甲商贸公司向B类商品交易市场一次性缴纳综合会员年管理费20万元。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月23日,程某在商品交易市场公司提供的金属交易系统中对商品“批发100kg”和“批发50kg”进行了多次交易,其中2024年10月14日的第一笔交易显示“开仓-卖出”。 程某在交易期间进行了两次入金,入金金额为1,456,93334元,提现金额11239538元,累计亏损1,344,727元31元。 Cheng在交易系统中进行的任何交易均未实际交付。
程某认为,本案中的一类理财产品实际上是变相交易,甲类运营公司和第二商品交易市场公司未取得国家行政许可从事此类交易,应对程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第一家企业将手续费退还给程某元,延期费元; B商品交易市场公司将手续费退还给程某元; 某***运营公司赔偿程某交易损失元; B公司商品交易所对A公司的上述第三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
从以上例子来看,商业公司和交易市场公司故意隐瞒交易前后的真实情况,即期交易不真实,委托金融交易无效,将金额全数连本带息返还给投资者。 最终,陈先生挽回了部分损失
首先,金融产品的属性决定了它们不像现成的实物产品那样可见和有形,并且必须在短期内需要专业的学习或培训才能熟悉它们很难找到真正的公平交易
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是指金融机构不得设定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不得增加金融消费者的责任,不得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在标准合同中的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不得减轻或者免除金融机构因损害合法权益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享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例如质量保证、合理性和正确测量
二. 二.第二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迫交易行为
一些经营者往往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规范,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迫交易,从而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当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侵犯时,他们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纠正错误,提供合理、正确的服务,拒绝强迫交易,并获得合理的赔偿。
三消费者有权事先知道交易的真实性
公平交易是交易各方具有相同真实意图的买卖活动的过程。 公平交易中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不得有欺诈、胁迫、引诱或其他不真实的意愿或意图表达。 同时,公平交易本身是建立在双方意志的真实性基础上的,任何交易一旦失去真实性,必然会形成不公平的交易。 因此,真实性可以说是所有公平交易必须具备的本质特征。 特别是在金融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故意隐瞒、捏造事实,诱导消费者购买。
四整个交易过程合理合法
公平交易的核心是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的公平合理。 这种公平合理,是交易双方围绕交易标的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相互转移而进行的。 公平交易所体现的合理性,是交易双方为交易标的实现的平等互利买卖的过程。 这个过程要求交易双方不仅要享有权利,还要承担义务,权利义务是相对的、等同于互利的,即交易双方在交易标的的取得和货币支付方面的价值应大致相等,不允许对一方造成严重的不公平或明显的利益。 同时,交易的整个过程不应仅以公认的商业道德和习惯规则为基础,而应以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总之,金融机构有义务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并对交易承担法律责任。
早些年,各地设立的现货交易中心,大多涉嫌非法交易,特别是会员基本违法行为。 这么多年过去了,全国大部分受害人都或多或少地挽回了部分损失,虽然一些交易所也解散了,但还是有向会员单位索赔的案例。
大宗商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