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3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为8539件9亿元,同比增长754%。近年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成为科技企业盘活无形资产、增强创新发展动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般来说,科技型企业具有“轻资产、重投资、高增长、波动性强”的特点,由于缺乏传统银行信贷所需的抵押品,在融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融资难度大、成本高的问题。 如何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 如何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加强监管政策的引导。
作为第一届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大文章中的第一条,科技金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助力科技企业发展,亟待完善和有效监督引导政策。
中银研究院研究员梁思表示,加强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一方面可以搭建服务平台,为协调各方资源进入、实现协同发展提供协助; 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快打造更符合创新发展实际的经济增长路径,扎实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 专家表示,《通知》对做好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提出了要求,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指明了方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明确科技金融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级责任。 要结合辖区内科技资源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细化政策措施落实,切实加大对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近年来,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完善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以更好地支持科技产业发展,特别是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从不同领域持续努力创新服务, 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科技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为解决银行机构与科技型企业之间的行业壁垒,提高金融服务效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在2023年探索建立了两个咨询机制。 一是引导所辖银行试点机构设立“科技+”理财顾问,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截至2023年底,相关试点银行共发放241亿元。 二是配合陕西省教育厅建立“科技+”专家咨询机制,建立科技创新专家库,引进高校专家帮助银行保险机构了解和评价科技企业,加快金融供给与企业需求高效对接。 截至2023年底,陕西省科技企业贷款余额为2366笔71亿元,创有统计以来新高,同比增长4827%,高于同期各类贷款增速3874个百分点。
此外,2023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健全科技金融体系,在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创新。 例如,上海市监管局探索“股贷债保”联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保险机构推出首套与社区等首套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基金积极投入科技,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中国社科院财经研究所银行科研室主任李光子表示,前期科技创新活动风险相对较高,种子期科技创新活动风险最高。 此时,十分需要加强第一监管部门的政策引导,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在科技创新领域支持社会资本的引领作用。 随着科技创新活动风险的下降,银行信贷资金可以逐步进入。
解决抵押贷款融资难题。
与传统行业不同,这些企业大多拥有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轻资产,对依赖抵押品的银行信贷方式提出了巨大挑战,融资难度大、成本高,困扰着这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虽然近年来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制约该业务发展的因素。 李广子表示,对抵押物进行准确估值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前提。 准确评估各种形式和复杂性的知识产权的价值是非常困难的。 此外,知识产权本身的波动性很强,这也对其价值评估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此外,一旦借款人违约,金融机构将面临将知识产权作为抵押品处置的风险,使知识产权难以变现。
为解决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困难,目前只有加快形成有效的协同联动机制,“政、银、企”三方才能化解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风险,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从银行业务来看,建行突破了传统仅依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表”的评价体系,创新性地推出了“科技创新评价表”、“科技创新表”第四表,从技术转化能力等多个维度对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研发投入的稳定性和力度,开展差异化增信支持,实现“专利”不看“砖”。
对此,李广子表示,短期内难以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难点,一方面需要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可以考虑由首资设立担保或创新科技创新平台,分担开展合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风险由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开展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可以适当提高。 从长远来看,仍需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不断提高市场流动性和定价准确性,为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和处置提供保障。
兆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金融机构应加快探索专利、商标作为授信基础,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此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制度创新潜力,支持银行等机构设立投资子公司,通过投资子公司与母行的联动,更有效地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创新发展。
打造多元化、精准化服务。
引导长期“耐心资本”精准匹配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非常重要。 《通知》提出,根据科技型企业在创业阶段、成长期、成熟阶段等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提供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金融服务。
传统的信贷业务模式强调抵押和担保,强调资金安全。 但科技创新企业通常具有投资周期长、收益高的特点,特别是在不同时期,科技创新企业对资金规模的要求存在明显差异,与传统信贷的特点不符。 梁思认为,特别是在初创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缺乏足够的实物资产,大多以知识产权为主要资产,短期内投资回报率较低。 因此,科技型企业在不同的成长期需要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或者是多种类型的服务叠加支持。
近年来,结合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需求,不少银行机构打造了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贷服务,部分银行机构也在企业设立和技术研发阶段创新和深化了“银税互动”机制。 从而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广西南宁,广西农村信用社与税务部门通过“银税互动”,实现了税收抵免与融资信贷的无缝衔接,助力科技型企业强化资金链。 “公司机械设备投资大,周期长,资金周转压力大,通过'银税互动'从广西农村信用社获得3000多万元贷款,企业发展信心更强。 广西宏发重工机械***财务总监任先宁说。
一般来说,初创阶段和成长期等科技创新活动的风险较高,成熟期之后面临的风险会小得多。 李广子表示,从金融供给量来看,不同类型基金的风险偏好是不同的。 相比之下,银行信贷基金的风险偏好低于股票基金。 除了融资需求外,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创新活动的其他方面也存在差异,如投资咨询、风险管理等。 因此,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挖掘和参考各类金融主体的信用数据,结合不同生命周期科技创新活动的金融需求特征,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服务效率。
此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应根据科技企业的经营特点,研究设计差异化、特色化的科技信贷服务。 梁思认为,银行机构应加快构建符合专精特新企业内在特征的新型信贷审批新模式。 根据科技型企业“软资产”的丰富特点,推广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为专精特新企业开发专属金融产品。 根据不同企业对资金的不同需求,开发精准画像和定制化的金融产品。 (经济**记者王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