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索尼陷入了漩涡,因为它的一项公告引起了全球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公告称,由于版权协议问题,Playcation流媒体服务将在年底前删除Discovery的所有剧集,已购买的用户将无法继续**甚至**内容将无法幸免。 这种情况就像国内**平台突然通知用户,之前购买的周杰伦**都会被下架,不管是不是已经**本地**,都不可能**。 此举无疑让很多付费用户感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索尼最初的声明没有提到任何补偿方案,这在互联网上引起了轩然。 不少受影响的消费者纷纷发声,要求索尼退款作为赔偿,不少海外知名博主也纷纷做出**谴责索尼此举,质疑其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 迫于外界压力,索尼于12月21日更新声明,宣布已与迪士尼达成新的版权协议,相关电视剧将不再下架。 然而,围绕购买和使用数字内容的权利的争议并未平息。
事实上,这件事之所以引起如此多的关注,是因为它揭示了这样一个现实,即在如今的版权时代,无论是购买苹果应用、主机上的数字游戏,还是电影和会员,消费者往往忽略了制造商有权撤销我们已经购买的内容这一事实,而这往往在冗长且鲜为人知的用户许可协议中被悄悄回避。
面对资本的力量,消费者尤其脆弱。 因此,当合法访问被阻止时,一个具有讽刺意味但真实的问题出现了:如果消费者已经为一段内容付费,但由于制造商的原因而无法正确访问它,是否应该选择使用盗版来重新获得对该内容的访问权,它是否仍然被认为在道德和法律上是错误的? 比如,如果索尼真的下架了探索频道的所有剧集,或者是玩家在Steam上购买的游戏因为账号异常而无法玩,只能通过**盗版体验完整内容,那么本案中的“盗版”能不能理解为无奈之举?
而且,现实中也存在一些情况,比如国内平台上线的一些电影被删掉了,画质不如盗版清晰。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户购买了正版副本,发现体验不如盗版,他们可以简单地责怪它使用盗版吗? 因此,盗版问题的核心是与支付本身有关,还是与内容的本质属性有关?
回到索尼的案例,一篇广为流传的文章的标题指出:“如果购买并不意味着拥有,那么盗版就不是偷窃。 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软件、游戏等数字内容已经成为各大公司的利润来源,也是盗版受灾最严重的领域。 在大企业市场垄断下,消费者在购买和消费数字内容时,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疑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和关注的重要问题。
请看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