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反映,有人在朋友圈卖烟花爆竹,说品种丰富,免费送货上门。 在这方面,重庆市燃气管理办公室醒醒吧,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涉嫌违法犯罪,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售出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网络及信息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只是信息提醒,引导网友凭营业执照到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购买,不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信息中的交易地点不是正规的零售店(点),包括送货上门,那么无论有没有营业执照,都会涉嫌违法犯罪。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和伤害事故,因此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环节都需要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只有规范化操作,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烟花爆竹“全链条”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个人经营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财产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货物和违法所得。对擅自通过公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运输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运输货物和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节期间,一直是烟花爆竹运行燃放的旺季,市燃料管理办公室提醒群众选择正规零售店(点)购买,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网购,发现网上销售立即举报。 同时,请严格遵守当地**通知下达的禁止限行规定,不要在禁区和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避开人、车、建筑物,按照产品说明安全文明地开展烟花爆竹活动。 **重庆市公安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