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我们有时会根据变更签订补充协议。 当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补充协议如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经常根据实际情况对正在执行的合同进行更改。 由于是对主合同的变更,这意味着补充协议将与主合同不同。 如果两者之间发生冲突,英足总将如何处理? 我们如何同意确保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和主合同中的哪一个应该优先,英足总法院的判决给了我们答案。 案号为:(2015)民意中字374号。
2011年8月,宁夏银谷公司委托江苏苏中公司施工施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以依法解决,和解不成的,双方应达成仲裁协议,向银川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3年7月,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第五条规定,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第六条规定,在履行补充协议过程中,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发生争议的,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合同纠纷,江苏苏中公司于2015年8月向宁夏高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施工合同,并要求宁夏银谷公司支付工程价款和违约金。
银顾公司在答辩中提出管辖权异议。 他们辩称,根据建筑合同,英足总没有管辖权。 虽然补充协议约定争议应由FA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但主承包施工合同约定双方应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因此,公司认为,双方之间的争议应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面对两份相互冲突的协议,当地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将做出什么裁决?
当事人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因此,FA法院认为,补充协议的条款是当事人对主合同《建设合同》中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因此,FA法院裁定SU中国公司向FA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补充协议的规定解决争议。
当我们管理合同时,我们经常使用最后日期的补充协议作为执行合同的依据。 通过足协法院的判决,我们知道,为了明确补充协议的作用,还需要增加这样一句话,即“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这句话就是我们在补充协议中经常看到的一句话,通过这句话,英足总会判断双方是否达成了新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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