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检查局根据上级转交的可疑线索,对合伙B网公司进行了税务核查。 经查验,查验人员认定,网B公司采用虚报方式,虚报股权交易成本2800多万元,少报缴纳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 该局决定依法缴纳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1009万元,征收滞纳金138万元。 目前,涉案税款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上级转达的案件来源线索:网B公司的纳税申报数据存在可疑点,企业涉嫌少缴税款。
* 市税务局稽查局迅速组织稽查人员核实B网公司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注册成立,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某,另有合伙人李某。 企业的业务是网络信息技术推广。
税务人员查询得知,Network B 已于 2021 年 10 月注销。 在2个多月的营业时间内,B网没有任何采购或销售业务,成立后一个月内零申报。 此后不久,该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其作为合伙人之一的S咨询公司向北京L科技公司转让股份,申报转让收入900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30190,000元。 随后,该企业被注销。
根据对网络B公司经营状况和涉税数据的核实结果,检查人员认为,网络B公司设立了从事股权转让的“工具企业”,以逃避税务监管和税务嫌疑。 因此,**市税务稽查部门决定对企业进行深入的税务核查。
病历:
稽查人员决定将部队分成两条路线,一路前往当时B网的主管税务机关,获取B网的申报材料,寻找线索。 另一团队联系了网络B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了解交易的相关情况。
检查人员在获取和分析了该公司的申报材料后发现,该公司提供的股权转让合同、J科技公司股权原值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等信息与税务征管系统中的纳税申报数据完全一致, 且无明显异常。
其他检查人员的进展也不顺利,王某没有现身配合调查。
稽查人员决定改变思路,从外部调查入手,寻找线索,核实建立B网的真正目的和相关股权交易的真实性。
检查人员通过“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平台获取了B网的工商登记、投资、股权变更等信息。 同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人员获得了包括股东名册、股权转让协议在内的全套备案材料。
经过对这些资料的仔细分析和对相关企业和交易的针对性排查,检查人员逐渐了解了B网及其相关股权交易的情况。
2021年8月,王某出资了自己持有的J科技公司50%的股权,并注册了B Network Company。 随后,王某与合伙人通过投资B Network公司持有的J Technology Company股权,成立了S咨询公司。 此后不久,S Consulting将其在J Technology的50%股份转让给北京L科技。 随后,网络B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了股权交易收入,并缴纳了300多万元的税款。
结合调查结果,检查人员重新审查了B网当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股权交易信息,重新计算了企业的收入:B网公司申报的9000万元收入没有问题,但当时申报的交易成本在8000万元以上, 与实际交易成本相比,虚报交易成本近3000万元。
案例结果:
在这一点上,很明显,网络B夸大了交易成本并少缴了税款。 然而,该企业的负责人王某和合伙人李某不接受**,拒绝露面。 **市税务局稽查局随后启动税务警察联络机制,要求**介入调查。 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检查人员获悉了王、李的住址,向他们邮寄了《协助检查通知书》,并连同**通知了对方,要求两人配合调查。 迫于压力,王某、李某如期前往**税务机关进行面谈。
王、李二人承认,B网虚报了股权交易成本,少缴了税款。 经调查,王某以J股的方式在**成立了合伙B网络公司,随后又以B网公司股份的方式成立了合伙S咨询公司。 在S Consulting以9000万元**将J科技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L科技公司后,为了避税,B Network公司在纳税申报中虚报了超过2800万元的交易成本。 针对企业违法行为,**市税务局决定依法征收营业所得个人所得税1009万元,滞纳金138万元。
税务案例分析:各部门齐心协力突破瓶颈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巡检局局长赵斌健。
本案为某企业虚报少缴税款的典型案例。 涉案企业作为下属企业的合伙人,在下属企业转让股权后,通过虚报交易成本,向税务机关虚假申报,企图少缴税款,但在稽查人员的仔细核实下,其所有伎俩都徒劳无功。
面对涉案企业注销、企业信息不全、线索不足等不利条件,巡查人员迎难而上,不断调整巡查思路,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核实取证,最终圆满完成了案件侦查办理和追缴税款的工作。
适应变化,及时调整验证方向。 本案中,当稽查人员接到案件来源线索并开始侦查时,嫌疑企业已注销登记,当地没有营业所,企业负责人、合伙人等关键人员也在其他地方。 面对无法获得企业生产经营资料的不利局面,企业人员因各种原因拖延不配合调查,手头线索稀缺,检查人员冷静应对,及时改变调查方向, 并决定“绕过”可疑企业,加大第三方取证力度,通过实施外部调查来解开谜团。该案的最终结果表明,这种策略不仅“正确”,而且非常有效。
加强部门协作,突破调查瓶颈。 涉税案件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信息资源、技术手段、侦查权限等因素的限制,税务机关在调查中难免会遇到“堵塞”,在寻找和收集证据方面会遇到困难。 这时,突破调查瓶颈的有效途径是寻找“外援”,通过部门协同打开局面。
本案中,稽查人员加强了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合作,获取了涉案企业登记和股权变动的更全面信息,为进一步厘清交易真相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成功找到了涉案企业的合伙人,并促使他们如期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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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国税务报,作者:侯晓波,刘伟,郭晨。 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