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贵阳的李女士在宝山北路附近的一家糕点店买了一盒饼干,2月5日才发现,买的时候盒子已经过期了。
李女士:我买的时候没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是今天上班和同事吃饭的时候,同事说我咬不住,我把盒子翻过来,一看已经过期三天了。
记者看到,李女士买的那盒饼干,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保质期为60天,价格为20元。 换句话说,当李女士在2月2日购买时,饼干已经过期了。
也许是因为保质期的原因,这盒饼干看起来比较硬。 李女士说,那盒饼干除了一半是她朋友吃的,没人碰过。 事发当晚,她把那盒饼干带到了商店。
李小姐:店员说,我帮你把这个箱子还,我说不是退货的问题,你去翻出《食品安全法》看看,他们店长说要付100,我说没那么简单,然后店长说答应付10倍。
“李女士说。
事实上,赔偿金是多少。
她不在乎。
让她感到不舒服的是店家的态度。
李女士:过期食品是个严重的问题,但他们不这么认为,他们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
李女士告诉记者。
为了从根本上做商店。
注意食品的保质期。
她决定依靠***
李女士:按照《食品安全法》维权,十倍赔偿,1000元以下按1000元赔偿。
记者跟着李女士走了过来。
来到这家糕点店。
“销售人员说。
这是店长的责任。
记者随后经过**。
我与商店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
糕点店经理:因为生意不太好,我们搬走了十几盒过期的饼干,我们错过了可能堆在下面的一盒,所以我们没有注意。
沟通过程中,店主通过**向李女士真诚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只是他希望李女士能够考虑到实体店的困难,适当减少赔偿金额。
在**中,糕点店负责人一再承诺,以后要做好监管工作,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最终,李女士考虑到商家的困难和态度,同意了商家的建议,赔偿500元。
*:人们很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