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编辑:涅槃说历史
这是1956年1月23日,吴山县大溪村村民钟某像往常一样,去奉节市卖菜,走在曲塘峡,突然听到河里木船上的船夫大声喊叫。
峡谷里风很大,钟仔仔仔细听清楚,原来是船夫在对他喊:“曲塘峡河边有一具尸体,你去奉节市找公安局报案! ”
钟某大吃一惊,连忙答应了。 当我想问尸体是**时,下水船已经漂得很远了。
钟某狐疑地沿途打量,却没有发现任何尸体,心中嘀咕道:“是开船救我的人吗? 于是钟某觉得代码不是真的,所以没有报案,卖完菜就直接回家了。
第二天下午,吴山船夫黄等八人也在船上看到了河边的尸体,于是敢于上岸峡谷查看,几人正好在山崖壁的人行道上碰到一个人,于是喊人去公安局报案。
喊叫声被正在峡谷里砍柴的草塘乡的几名民兵听到,几名民兵急忙下到峡谷现场查看尸体。
第二天一大早,其中一名民兵张某到奉节公安局报案。
奉节县公安局立即组织部队和吴山县公安局干警,于1月25日、26日、27日下午连续三次进行现场勘察。
从现场勘查结果来看,尸体现场位于长江北岸悬崖下的河坝岩石上,吴山至奉街的人行道在上方。 尸体为一名35岁左右的年轻男性,打扮成当地农民,头顶头骨破裂,脑组织裸露,口腔左上角有五颗牙齿,下门牙三颗,喉咙前有两颗黑紫色瘀斑,长约9厘米,宽约3厘米。 全身可见多处骨折和伤口,但通常被判断为死后创伤。
死者右膝以下5厘米处有一处宽1厘米、长6厘米的伤口,被认为是生前损伤,出血已经凝固,右脚后部有几处软组织挫伤。
提取了尸体上和现场的主要物品:死者上身穿着一件蓝布单衣,一件蓝色斜纹布的旧棉大衣,右边钱包里有5个焦1美分,一个铜皮带扣,1个红铜圈,一个铁烟盒,一根铜烟袋棒, 3斤四川粮食邮票,袋口用锁针锁住。在右边的口袋里,纸包里有少量的“asarium”(草药)。
死者穿的是一块旧单块白陶布,右兜里的四川布票是1丈4尺5寸。 下半身外穿蓝布裤,内里穿一条白土布旧裤。 脚上穿着一双白色棉纱袜,细麻绳吊袜带,袜子里有白色土布脚布。 左边的袜子上盖着一块棕色的,穿着满是耳朵的草鞋,右边的袜子脱了一半,没有草鞋。
瞿塘峡只有一户人家,距离现场约200米,据居民李奶奶介绍,这家人的儿子出去亲戚家没有回来,家里只有两老一少三口,十多天,此时正值寒冬蜡月, 而且外面正在下雪,所以天黑后房子就关门了,峡谷里的风很大,所以没有异常的动静。经过调查,公安人员证实,李婆婆的儿子确实外出十多天没有回来。
1月23日,曲塘村有个孩子外出捡柴,在现场附近的一块岩石上捡到一双烧焦的草鞋,据描述,这双凉鞋的形状与死者所穿的一样。
根据现场勘验尸检结果,公安人员判断死者死亡时间应在1956年1月22日(农历正月初十)之前,排除了自杀的可能。 死者脖子前部的两个瘀斑,被认为是由条状硬物的压力形成的,可能是致命的。
尸体头部、胸部、腹部和腿部的多处疤痕被认为是死后从岩石上坠落造成的。 根据胸前的紫色疤痕、掉落在岩石上的草鞋、袜子脱落的半身、裤子掉在臀部、两只拳头的紧握,可以认为是死前的反抗和挣扎。
通过现场模拟,**很可能跪在死者的胸部和腹部,然后用手或钝器强行掐住死者的喉咙,然后在死者窒息致死后推下悬崖,伪装成不慎掉入岩石致死,以迷惑侦察视线。
从死者一个衣袋里混杂的烟袋、烟盒、少量现金、食品券等物品,推断可能是一起为了钱而杀人,不能排除**是惯犯。
尸体的现场离长江很近,地势陡峭,解放前,这里经常有土匪抢路,也就是1月15日,刚抓到一个不法分子,光天化日之下在现场以东约一里的地方抢劫,就要被抢劫到岩底, 虽然违法者被路人当场抓获,但影响附近群众不敢单独进入峡谷。
目前正值农历月寒冬,白天路上行人较多,每天都有农民成群结队地进峡谷砍柴,1月15日案件的影响是,进峡的人更加警惕。 白天犯罪不容易,晚上犯罪的可能性更大。
死者虽然个子不高,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一名体力劳动者,如果犯罪发生在夜间,岩石上的路面狭窄,斜坡在斜坡上,如果死者与凶手势均力敌,拼命搏斗,就有一起滚下岩石的危险。 从这个分析来看,**比死者更强,有打败死者的把握,并且有预谋,打算两个人作案。
很有可能他在死前就认识死者,一起走在峡谷里,途中休息时,**趁死者毫无准备,将他撞倒在地并杀死了他,更有可能是被推到了岩石下。
另外,从死者口袋里有少量川粮邮票和布邮票,脚上长满耳朵和草鞋,手脚粗糙,整个肤色粗糙,可能是在离奉节不太远的四川中高山做体力劳动者。
根据这些线索的推测,调查人员认为他们应该一定要尽快找到**。 于是,奉节县、巫山县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联合调查。 首先,以确定死者身份信息为主,大溪渡口、百地城渡口、库霞两端出口路边的住户是重点调查对象。
根据反映的可疑情况,及时派员前往湖北建石硫磺厂、无锡、吴山、奉杰等相关场所进行调查。 同时,通知吴山、奉街的区乡公安人员到每个村走访,看看有没有人出去没有回来。
春节期间,参与调研的侦察员深入山区和农村进行重点检查。 而死者的身体特征、衣着、肤色,都刊登在当时的《万仙**》上。
两个多月的调查结果出乎意料,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各方毫无线索,已经反映出的可疑情况和线索一再核实,全部否认,案件陷入僵局。
此事再次向当时的万县公安局报告,万县公安局、吴山县、奉节县公安局重组力量进行全面调查,对现场出土的文物进行检查分析,然后召开案例分析会,总结出几条有用信息。
第。 1、从死者穿的袜子和脚布来看,都是新的,从脚布和鞋底上的泥痕分析来看,也是第一次穿,说明最多花了一天时间。 脚布是窄布头,上面布着“王振华”字样,死者口袋里还有14块5尺四川布票(3尺以下窄布只接受5寸布票),1955年下半年农村每人开出15尺布票,可说明死者是临走前购买的脚布。
第。 2、死者口袋的钱包里还有几颗生葵花籽,很可能是家里带出来的,而葵花多产于中高山。
第。 3.死者穿的草鞋和袜子上也覆盖着棕色的薄片,这是高山农民经常穿的。 死者的衣服、头巾、草鞋等物品都有浓烈的烟熏味,这也表明他是一个住在山上的人。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一方面要查明“王振华”在奉节、吴山的手工织造业中哪里是最好的人,类似的土布(死者的脚布)在哪里卖,以便为侦察工作提供一定的方向。
这一次,一共出院了100多名可疑人员,经过挨家挨户的核实和核实,100多名可疑人员全部出院,再次全部被否定。
社会上很多人开始对公安系统产生怀疑,甚至有人说,“如果这个无头公案能被查出来,那它就真的是宝公的转世了。 ”
不过,公安人员并没有气馁,再次按照分析调查计划,逐一进行调查核实。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在吴山打听了王振华,王振华是手工艺品,为供销社加工白窄布,每块布上都布着蓝色或红色的“王振华”字样,这种布料可以在无锡等地销售。
据群众介绍,死者所穿的草鞋与大庙区高山人、吴山县铜鼓所穿的草鞋非常相似。 根据巫山脚布的产地和主要销售地,巫山有多个高寒乡村,因此考察的重点应放在巫山和无锡县的高寒乡镇和村庄。
公安人员在两县高山上来回走了四次,走遍了山区的山川和巫山的十二座山峰。
当月6月底,公安人员再次总结了侦查工作的所有线索,再次召开了座谈会。
首先,你要从脚布开始,第一次穿,而且行程是一天,而吴山县到现场正好是百里路,这块布是在吴山生产的,所有,以后工作的重点应该集中在吴山。
于是,吴山市各级公安部门、公安委被动员起来,广泛动员群众,首先是城关镇的居委会和客栈行业。
举行了各种焦点小组和个人论坛,以展示从现场提取的遗骸,并介绍了死者的特征和情况。 同时,我们可以打消一些不敢探究问题根源的人的顾虑,我们可以谈谈我们能知道多少信息和观点。 在会议上,我一时想不起来,也说不好,但回家后能慢慢回忆起来,想为死者报仇。
同时,公安人员走访了市区40多个大大小小的单位,春节前是否有职工的亲友,是否知道案件的相关情况。 将乘客登记普查和注重核查相结合。
这时,客栈业主管吴子霖提供了一条线索:“去年农历八日(1956年1月20日),杨子生在客栈有客人,说他要回云阳那边的老家。 "
调查人员随后找到了杨子生,请他讲述情况。
杨子生回忆说:“有这样一个人,名叫包树林,虽然衣着和身材都和你介绍的差不多,但是中午出发的时候,说要去吴山轮船码头买拖坐船,还有赵仲国、黄道庚、黄继山三人,他们走同一条路来, 早上离开。”
于是,公安人员核对了旅客登记簿,写道:“包树林,男,35岁,吴山县落平区人,回国。"等等。
于是公安人员立即带着死者遗骸到木平调查,并前往竹县乡**拜访乡办事员说:“包树林已经回到了滇江老家,他给原本住在同一家医院的黄道耿寄了三封信,我还帮忙看了这封信, 这绝对没有错。 再一次,小径被打断了。
公安人员只好拿走了死者的衣服等物品,然后又到官阳区、罗平区其他乡镇村重新核对搬迁和出境人口,但还是一无所获,侦察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这时,有公安侦查员建议,如果死者以巫山市为起点,除了走巫山到奉街的人行道外,如果从水边坐木船到大溪岸边,也不是走不了路。
因此,在水警及有关单位的协助下,召开了几次船民会议,宣传案情和死者的相关情况。 除自情外,还请船民公示说明案件的大致时间和情况,如有情况及时反映。
七月中旬的一天,离巫山市45里外的船民团团长戴某来到吴山县公安局报到,住在庇古陀路边的裁缝王妇人说:“去年农历腊月,两个男人,一高一矮, 去他们家避雨休息,矮个子男人大约35岁,衣着和会上说的很像。我还吃了红莲饭(死者的肚子里确实有红莲)。 高点的人比较年轻,他说他要回重庆,在下面的某个地方"等。
公安民警急忙跟着船民领队,带着残余物从现场抽取出来,进行核实后,王裁缝女仔细回忆了一下,除了谈起代理组长说的情况外,还说:“煮沸的时候,矮个子抓了葵花籽给我吃, 他打开背包,我看到很多食品券,穿着这件衣服,说话的口音看起来不像当地人。
这条线索与客栈老板杨子生是同一个人,从衣穿鞋来看。
为了及时澄清疑惑,公安人员立即将文物带到现场,前往包树林居住的金平乡金平村进行核实。
调查得知,包树林原居的小地方叫黄家大院,4户人家住在同一个院子里,鲍在解放前被国民党抓获逃亡,来到这里在地主黄道庚家做长期工作十几年,期间去了金水村的李家, 罗平乡干了一年,地改划给黄家。
去年,我滇江县的父亲写信给他,说哥哥溺水了,人力不足,想尽快回家。 冬季,鲍积极准备回家,用口粮换取了190多斤粮票,在粮站筹集了旅费,农历正月初六动身回老家,正月三、五月寄了三封信,信中还谈到了请黄道耿帮忙收账, 等等,侦探也看了黄道庚递过来的三封信。
同时,当地农民还在现场辨认并讲述了死者衣物、烟袋、铜圈、草鞋等物品的特征、结构和**,经确认包裹在森林中。 不过,鲍树林家乡在滇江县寄来的三封信,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
注意避免惊吓蛇。 是鲍树林被杀后,肇事者去滇江用假名写信遮眼,还是鲍树林杀人后换了衣服?
结合其他情况,可以初步确定,滇江的作家,不管是真是假,都是本案的主要嫌疑人,也可能是冒名顶替者。
估计有三种可能:一是潜伏的敌方特种分子,二是逃亡者,三是单匪。 第一个可能性比较大,可是这个人怎么知道包树林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还能亲近,同时又知道了包树林家乡的情况呢? 这项工作必须从黄道庚、黄继山、赵忠国等派包树林到吴山市的人员来做。
正好是滇江县公安局打来电话,说现在的包树林中等身材,说话笑眯眯,有一口湖北口音,是一家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队长。
根据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土匪冒充的一袋森林。 为了抓捕一切,防止逃跑,他一方面派侦探到滇江协助侦察,另一方面又集中调查二黄和一昭在吴山的活动,在时间上否认了两人。
只有黄继山晚了一天回家,离开杨家客栈一天后,下落不明,嫌疑严重,但黄志山忠心耿耿,从未做过什么坏事,不太可能参与杀害包树林,但估计他知道一些情况, 于是他立刻把重点放在黄继山身上做政策攻手的工作,和黄继山谈了十多次,反复教导黄继山说实话。
最后,黄才迟疑地说:“姑侄李家林1954年在巫山逃了出来,后来李家的哥哥李金石专程到吴山打听回家,到处说李家林跳水自杀了。 他妈来我家玩,两个姐姐说起李嘉林,根本就没有哭。 如果李嘉林和老宝合谋,他良心会不好,老宝真是个老实人。
查阅逃犯档案发现,在罗平区七名逃犯中,李家林是国民党的傀儡官员,被开除后在吴山中学当书记员,1954年10月因**等罪名被县法院拘留。
滇江县也出具了**支票,证明还在滇江的“包书林”是从吴山搬回老家的,中学文化,现任民办教师,在春节娱乐活动期间,主动吹口琴、帮人画眉毛等活动都积极参与。 而真正的袋林是文盲。 千店江户“包书林”的外貌特征和爱好与李嘉林一致,但仍不能绝对确定是李嘉林。
因此,有必要耐心地教育黄吉山,解释政策。 受政策启发,黄某说李某和阿宝某一起从巫山市步行到奉节,包书林也约定李嘉林去他家安顿下来,但可以假扮成舅舅和弟弟(与阿宝同年被捕,后当兵,杳无音讯)一起回老家......
黄某一再表示,他不知道李家林正在密谋杀害鲍树林。 至此,集中精力盯住滇江、吴山的侦查员们,反复研究了李嘉林的**等情况。 经一致确认,滇江县解放乡新民村第8组“包树林”为出狱潜逃吴山的李家林,解除了潜伏敌分子作案的嫌疑。 是一人或几个人作案,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紧紧抓住李嘉林的审讯情况,将侦查与审判结合起来。
1956年8月9日,滇江县公安局逮捕了李家林,并于8月底将他押解到吴山县看守所。 审讯之初,李家林只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拿着包树林的搬迁证明来到鲍家,包树林又拿着一份搬迁证明到重庆的一家工厂,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手段。
包树林还活着的谎言被揭穿后,李某编造了不少给别人添麻烦的企图,多次伪造作案手段。
经过50多次审讯和反复核实,他已经掌握了确切的事实材料,各种谎言和狡猾的伎俩都被打破了,他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反抗了,于是他讲述了自己的历史、作案过程、动机和目的如下:
李家林(又名李耀谦,化名李山忠,化名包树林),男,30岁,吴山县洛平乡金水村人,八东中学毕业,1946年加入国民党军队,历任特务处副官、办事员、副官等反动职务。
解放后,1950年在上海受训,1951年回国,同年8月在吴山县干部班学习,参加过粮食征用和土地改革工作。 1953年至1954年,他在吴山中学当书记员时,1954年10月因强奸几名女学生被吴山县人民法院逮捕。
化名李山忠偷偷溜回家,先后到巴东县与洛平交界的山区卖茶叶和酒,找到外国人徐、韩、杜三人做“干儿子”和“挨家挨户的儿子”,买移民证等手段,妄图离开,长期躲藏, 但一切都失败了。
1955年冬月,他到姑姑黄继山家(竹县镇金平村6组)躲藏,无意中发现了在黄彤生产组生活了十几年的包树林(国民党逃兵,滇江县人),准备搬回老家。
我还叫了黄江宝的移民证看了一下,觉得栏里的人数是“”。一“改变”。第二很难改变,又怕加上名字会出现不同的字迹问题,李立马就萌生了杀包书林冒名顶替的念头。 李成得知包树林农历正月初六要动身回乡的消息后,积极筹钱,于农历四日前往黄继山家,请黄备为鲍树林做酒吃,并趁机与鲍树林见面。
农历五月初五傍晚,李某和宝某见面很亲切,两人聊起了家庭生活,李某录下了宝某的家况。 当晚,一起吃饭的几位亲友约定了第二天出发的路线(以防别人发现李家林),从巫山市步行到奉街坐轮船。
1956年1月18日(农历六日)上午,李成走一条小路到吴山市郊秀丰村的冯伟刚(李的岳父)家,等一个袋子,拎着药材的陆金石、包树林、黄纪山、赵忠国、黄道庚走大路,于农历七日抵达巫山市。
农历八日,赵仲国和黄道庚卖完药材回家,陆金石去堆房接鲍树林,黄继山去冯伟刚家做客,晚上李成把鲍树林叫到冯光群(李的妻子)的卧室,详细询问了鲍树林的盛庚八字, 家乡的人员、亲戚等,都记录在笔记本上,这样他就可以以包树林的名义回家而不显怀疑。
1956年1月21日(农历九日),天还没亮,李、鲍两人就被项伟公(冯伟刚的亲弟弟)领到红石梁,向伟公、卢金石回来了。
李和鲍各自拎着行李,沿着从吴山到奉街的路上走着。 途中,在吴山市开会的乡村干部回到村里,李某怕被人认出来,就到路边的王姓家避难,把红莲煮了吃了,继续上路。 到了逢节峡口(大溪镇另一边)的路边,天已经黑了,想留在这里,掌柜说:“前不久峡谷里发生了一起坏人抢劫案,虽然当时被樵夫抓住了, 我最近不敢一个人在峡谷里走路。
鲍氏听了这话,吓坏了,提出要住在这家酒店,第二天就走。 李氏没有忘记杀意,心想当晚是夜深人静时在峡谷里收割森林的好时机。 就在他准备洗脚的时候,两艘轮船朝奉杰方向驶过,李提出今晚一定要赶到奉杰登船。
阿宝勉强答应了晚上跑到凤姐那里,两人拿着手电筒走进了奎霞。 一路上,李成偷看了哪里可以直接把包推下河,这样就没有尸体,也没有现场可以检查。
李某跟着袋子来到了风箱峡(黑岩滩),听到延夏河急流的声音非常响亮,李某假装肚子疼不能走路,袋子扶着他往前走,李某立即坐下说:“疼得我受不了了。
袋子往前走了几十丈,放下背包,转身背着李某到前面找个避难所休息,趁着袋子蹲下,李成立刻趁势提起袋子,顺着岩石掉进了河里。 众所周知,道路下方两米处挂着一丛灌木。 鲍连生急切地喊道:“**,救命! “拼命地爬到路边。
李犯立即将袋子按在地上,跪在他的腹部,用他出发前准备好的铁棍压住袋子的脖子,并用石头殴打他。 见袋子没有动,李某解开死者的衣服扣子,拿出钱和随身物品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留下一些零钱和几斤粮票、烟盒、干烟袋等装着袋子的衣袋,扣上扣子,穿上死者弹开的袜子和一双草鞋(另一只没见), 并将死者推下岩石。
李某似乎听到了死者掉进河里的声音,觉得没事。 在奉界城住了一晚后,李某拿着行李把被套等被子绑好,在奉节城住了一晚后,又乘木船到云阳县过夜,并以包树林的名义给包的父亲包福田写了一封信,说他已经启程回家了。
他坐木船到万县城住了几天,然后又坐车去梁平县买了一瓶墨水,故意泼在移民证上,把“文盲”二字抹掉,这样他就可以去滇江报中学毕业了, 这将是未来在工厂或机构工作的基础。
包树林的父亲包福田已经71岁了,他迫切地盼望着儿子早点到家过年,李成去点江县城的寄宿公寓住了几天,一是多了解一些风土人情,二来为了不显得儿子19岁离家,35岁回国不认识父亲,他写信请人带给包父,声称自己在城里生病了**,走路和搬运行李都很困难,就让父亲接儿子回家。
1956年2月8日(农历二十七),鲍父女婿刘有文(从未见过包书林)进城找到了他们"“包树林”住在栈房里,老板喊了一声包树林,有人来见。 当李从窗口看到一老一少时,他非常亲切地喊道:“爸爸,你来了。
包父狐疑地低声对女婿说:“家里林里叫我包包,你现在怎么叫我爸爸,看起来不像。 女婿刘有文很嚣张,解释道:“他出林了。
十。 都过了六七年了,当然,一切都会变,人长高是有可能的,而且我们家穷,知道哪一个会要求做儿子! ”
鲍父想了想,觉得女婿说的有道理,搬迁手续齐全,名字没错,出生日期也和包树林一样,包福田和女婿赶紧接走了“他们的儿子”。"回家了。
在包父的说法下,别人也不会想到,老包带回了一个冒名顶替者,都觉得村里有个有教养、有能干的人。 李恭的彬彬有礼的表现,比如去鲍家,积极筹集资金翻修破旧的老草屋,也消除了鲍父对李恭的怀疑。 李氏强奸、玷污包书林姐夫并怀孕,还经常与包福田等手段发生争吵,在试图逼死包福田后,没有人怀疑包书林是假的,导致包福田上吊自杀。
有一次,幸运的是,他的儿媳妇觉得他太早了,试图上吊自杀。 李某还伪装成活跃分子,欺骗当地干部的信任,很快就担任了生产组组长、记分员、高级社团教师。 李还进行了大规模的运动,妄图离开农村,进入企事业单位,以达到永久躲藏的目的。
然而,李嘉林的好梦并没有持续多久,最终在1958年10月21日,在巫山县,李嘉林被依法认定,押送至刑场,并被处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还处于动荡的政治环境中,一些国民党解雇人员和敌方特工,采取冒充他人身份的手段,以逃避惩罚等目的。
李家林在案中,因为一个大写的“一”不能改成“二”的杀人意图,可谓残忍至极,他精心策划准备,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地点出手,因其手段复杂,犯罪动机隐蔽,导致案件始终没有进展,而且由于当时社会监管制度不完善, 取证调查难度大,导致破案难度大,几乎成了无头案。回到滇江后,他打算除掉鲍的父亲,以消除他有罪的证据和被发现的可能性。
总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公安人员通过深入调查和取证,逐步揭开了这起冒名顶替杀人案的真相。 通过调查证人、分析现场、破译线索等一系列努力,成功锁定了罪犯,最终,在强有力的证据和事实的支持下,罪犯李某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真相不再被掩盖,被害人及其家人终于得到了伸张正义的机会。
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三年后,它作为一个经典案例,成为国庆十周年在北京展出的惊心动魄的案件之一。
案件信息**在参与调查的吴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冯成道的《魁霞奇案调查纪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