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娟、周兴月起诉某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案件

小夏 社会 更新 2024-02-27

1. 引言

在前一时期,京都律师事务所收到了锦旗和感谢信。

原来,湖南省人民教师黄某迎来了人生最黑暗的时刻:几年前出差时,由于身份证丢失,被采摘者冒充进行非法经营,并登记为“老赖”的法定代表人。 一夜之间,黄某被卷入数千万不明债务,被朝廷“限制”,被无端污名化困扰,限制旅行,名誉受损。

带着黄某的期盼和委托,李秀娟律师、周星月律师向某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诉,提起了棘手的行政诉讼。

二、竞争

法院受理此案后,公开审理了此案。

第一轮:

被告辩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履行法定职责,对行政相对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正式审查是合法有效的。

针对被告的抗辩和错误登记,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笔迹鉴定和有效身份证件的申请。 经法院指定机构鉴定,确认变更登记书的签名与黄某本人的签名不是同一人的笔迹。

律师强调,工商登记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能以虚假材料作为行政登记的依据,更不能以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为依据,应撤销虚假登记。

第二轮:

被告推定假笔签名可能是黄某同意的,应当对假签名负责。

针对被告的“有罪”推定,律师再次提交了黄某的学历、课程表等新证据,证明其在湖南省兢兢业业从事教学工作,从未参与过任何商业投资行为,也从未与北京境内任何人发生过经济往来或诉讼纠纷。 对有关行为的同意表示如何?

假设一条没有水的鱼和一棵没有根的树是弄巧成拙的。

第 3 轮:

被告辩称,身份证遗失与后来更换身份证号码相同,无法证明登记是用虚假材料进行的。

律师指出,虽然遗失的身份证与补发的身份证号码相同,但两张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不同。 经律师调查,用于工商登记变更的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遗失身份证的签发日期。

然后,律师提交一系列证据,例如出入境局换证证明。 从事实和证据出发,进一步主张被告未尽到尽职尽责履行审查义务,导致违法行为合法化。

经过一番庭争,法院最终裁定撤销某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行为,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结语

法律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体现在,当不法行为通过违反法律的事实表现出对法律的否定时,国家必须对不法行为做出反应,这正是捍卫“法律不能屈服于无法无天”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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