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技术或者专业知识,对环境污染、生态损害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判断,并运用监测、检测、现场调查、实验模拟、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本文主要介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报告编写的内容、工作程序和要求。
1.考核和评价内容。
1.评估范围。
生态环境损害评价评估的时间范围从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之日起开始,一直持续到受损生态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服务恢复到基线为止。 生态环境损害识别和评估工作空间范围的确定,可以采用现场调查、环境监测、遥感分析建模等方法,根据污染物迁移扩散的范围或生态破坏的影响范围来确定。
2.评估和评估很重要。
生态环境损害评价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的调查; 污染物特性的识别; 分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与生态环境破坏的因果关系:确定生态环境破坏的性质、类型、范围和程度:计算生态环境破坏的物理量,筛选并给出推荐的生态环境修复方案,计算生态环境破坏价值,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
2.考核和考核程序。
生态环境损害评价评价包括评价评价准备、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因果关系分析、生态环境损害物理量化、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报告编制和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价等。 在鉴定和考核的实践中,应根据鉴定和考核的委托事项开展相应的工作,并可根据委托的鉴定事项适当简化工作程序。 必要时,对生态环境损害认定和评估中的关键问题开展专项研究。
1.准备评估评估。
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调查、座谈走访、文献综述、问卷调查等,掌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生态环境破坏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评价评价和评估的内容和范围,筛选特征污染物、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编制评价评价工作计划。
2.损坏调查得到确认。
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环境污染、生态损害、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或相关数据收集。 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应当编制调查方案,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并进行专家论证。
3.因果关系分析。
根据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调查结果,分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与生态环境破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4.损害的物理量化。
比较受损生态环境与基线的差异,确定生态环境破坏的范围和程度,计算生态环境破坏的物理量。
5.损失价值的量化。
选择替代等效分析方法,编制和比较生态环境修复方案,估算修复工程金额和工程成本,或采用环境价值评价方法计算生态环境破坏量。
6.编写评估报告。
编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价报告(意见),建立完整的鉴定评价工作档案。
7.评估恢复的有效性。
跟踪生态环境破坏基本修复和补偿性修复的实施情况,开展必要的调查监测,评估生态环境修复措施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决定是否需要补充修复。
3.编制鉴定和评估报告(意见)的一般要求。
鉴定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编制鉴定意见书或者鉴定报告。 鉴定评估意见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认定、因果关系分析、生态环境损害量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涉及的专项等,用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报告格式参照《司法鉴定文件规范》。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应当编写生态环境修复效果独立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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