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1. 热点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年,城镇地区将新增就业岗位1244万个。
2.国家统计局:2023年城镇调查平均失业率为52%
3.该国将在 2023 年以工代赈的方式推动 253 人40,000名低收入人群就业。
2. 薪水
1.河南省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年第43号)。
2.浙江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正发2024年第3号)。
3.辽宁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4.江苏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任社2023年第4号)。
5.湖北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3. 社会保障
1.北京市关于启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换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关于调整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缴纳方式的通知
3.北京市编制印发了《北京市人力社会保障服务规范(二)》。0版)》和企业大众版的《服务指南》。
4.重庆市关于优化社会保险参保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4. 工伤
1.北京市关于取消工伤医疗机构、工伤保险费用报告纸质材料的通知
2.北京市关于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跨省、非本地医疗工伤保险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4.安徽省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率的通知
5.福建省关于明确2024年工伤保险支付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6.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完善2024年工伤保险费分阶段降低工作的通知》。
7.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超龄等行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5. 医疗保险
1.《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四川省医疗费用网上结算办法》的通知
6. 养老保险
1.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分配办法的通知》。
7. 失业保险
1.河南省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费标准的通知
8. 其他
以下是详细信息
1月热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年,城镇地区将新增就业岗位1244万个。
2023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244万个,脱贫3397万人。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12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
截至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0人66亿人,244亿人,32亿人,同比增加1336万人、566万人和1054万人,其中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3亿人。
国家统计局:2023年城镇调查平均失业率为52%
2023年,全国城镇地区平均调查失业率为52%, 下降 04个百分点。
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的失业率为52%;农民工调查失业率为47%,其中农民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3%。
16-24岁、25-29岁和30-59岁的调查失业率(不包括在校学生)分别为.。9%。
31个大城镇的调查失业率为50%。
该国将在 2023 年以工代赈的方式推动 253 人40,000名低收入人群就业。
2023年,通过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共吸收253人就业低收入人群4万人,人均收入增加140000多元。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2023年以工代赈投资109亿元,预算较2022年增加34亿元,支持相关省份实施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2710个。
全年共招募28万农村脱贫等低收入群体参与项目建设,累计发放劳动报酬29项5亿元,项目建成后,劳务报酬在首期投资中的比例将达到30%以上。
工资
河南省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年第43号)。
一级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6元;
二等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6元;
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6元;
浙江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正发2024年第3号)。
每月最低工资。 第一期为2490元,第二期为2260元,第三期为2010元。 兼职工作的最低时薪。
第一期为24元,第二期为22元,第三期为20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将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辽宁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级2100元,二级1900元,三级170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级21元,二级19元,三级17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将从 2024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江苏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任社2023年第4号)。
月最低工资:一等地区2490元; 二等区2260元; 2010元为三类地区。
非全日制就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等地区24元; 二等区22元; 三类区域20元。
湖北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专职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2210元、1950元、1800元。
兼职工人的小时最低工资分别为22元和19元5元、18元。
社会保障
北京市关于启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换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续展试点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5月底。
试点对象:西城区、石景山区、怀柔区三区投保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试点续签方式:线上线下集体申请,可选择“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和“邮件”合作银行上门办理三种方式。
北京市关于调整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缴纳方式的通知
从2024年1月起,北京市将调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分配,实行“先付后补”,就业困难者灵活就业后需先缴纳社会保险费,再根据实际缴纳情况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士,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保险需求,自主选择保险种类和缴费标准。
北京市编制印发了《北京市人力社会保障服务规范(二)》。0版)》和企业大众版的《服务指南》。
新版《服务规范》在规范办事机构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将人力和社会保障服务数量由原来的214个调整为208个。
其中,“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跨省转续失业保险关系”等4项新服务项目,合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审批”等2项服务项目,变更16项服务项目名称。
重庆市关于优化社会保险参保证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优化了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打印服务。 参保单位可在线自行打印,线下到重庆市社保机构前台申请打印参保证明。
同时,经参保职工同意,投保单位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本单位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
工伤
北京市关于取消工伤医疗机构、工伤保险费用报告纸质材料的通知
申报工伤保险门诊(急诊)费用时,不得提交《北京市工伤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申报表》。
申报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时,不再提交工伤证明、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表、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等材料,诊断证明和出院总结由服务机构通过系统上传。
工伤机构在申报工伤住院费用时,还应通过系统上传**计划和第三阶段考核记录。
北京市关于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单位、协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实习生保险种类参加工伤保险。
通知所称实习生,是指年满16周岁,经职业学校(含技校)安排或者批准在本市实习单位进行在职实习的学生。 其他学校可按规定提供职业教育专业学生实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跨省、非本地医疗工伤保险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试点城市人员依托全国工伤保险非本地医疗结算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工伤保险远程医疗系统),直接结算跨省外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费用和社会保障卡辅助器具分配(包括电子社保卡,以下简称社保卡)。
试点期为一年。
安徽省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率的通知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实行统一工伤保险缴费率政策,1类至8类行业基准费率按国家基准费率标准执行,分别为行业内用人单位工资总额9%;
凡是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建设单位,应当缴纳1项5、缴纳工伤保险费。
福建省关于明确2024年工伤保险支付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支付基数上限为每月21060元,下限为每月4212元。
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完善2024年工伤保险费分阶段降低工作的通知》。
2024年,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不再按各省市(含济源示范区)可缴纳工伤保险的月数单独计算,全省作为整体规划区一并计算。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分阶段降低工伤保险费的政策。
即到2023年底,全省工伤保险累计余额**继续执行18至23个月降费率政策,应付月累计余额继续执行降费率50%政策,持续24个月以上。 在此期间,累积余额可支付不足 18 个月后,利率下调将停止。
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超龄等行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超龄员工的保险范围确定为: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65岁或以下的员工。 明确支付主体为用人单位,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支付基数以超龄等职工劳动报酬为依据,同时支付基数限制为上年度全省所有城镇单位平均月工资的300%,上年度全省所有城镇单位月平均工资的60%。
医疗保险
《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四川省医疗费用网上结算办法》的通知
经保险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可按照本条例规定优先进行网上结算,无法进行网上结算的,采用人工报销方式。
养老保险
江苏省的《关于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支付办法的通知
1)1995年12月31日前参保,2024年1月1日后在我省办理退休(退休)手续,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其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方法计算:
首次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月标准=退休时雇员基本养老金的月计算基数 1995年底前雇员的平均工资指数 1995年底前支付年限之和 12%;
2)1996年1月1日以后参保,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有认定缴费期,2024年1月1日以后在我省办理退休(退休)手续,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其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方法计算:
首次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月标准=退休时劳动者基本养老金的月度计算和支付基数 视同缴费指数 视同缴费年数之和 12%。
失业保险
河南省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费标准的通知
失业保险基本标准按各省所辖市和济源示范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基本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1680元。
其中,扶贫县(原贫困县)失业保险费标准原则上为所在省所辖市、直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行政区域类别分,低于本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失业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月1890元,高于本行政区域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失业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月1800元。
杂项
1、北京市关于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咨询变更的公告
自2024年1月6日起,我中心对外服务咨询**号码变更为010-89170096,原号码为010-64521188停止服务。
2.天津市关于鼓励各类用人单位设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用人单位获准设立企业年金后,最早可追溯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月起补缴,增加企业年金账户累计金额。
用人单位和雇员可以按照工资基数乘以标准的比例支付,也可以支付固定金额雇主的供款额不必高于雇员的供款额。
鼓励用人单位用好企业账户分配功能,加大对贡献突出的员工和核心员工的配置力度。
3.浙江省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一)符合省委组织部、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集团1987年第1号文件》要求享受减困补助金,参加抗日战争革命工作者, 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630元调整为380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人生活困难补助金从每人每月3250元提高到3405元不等。
上述人士的医疗费用已由每人每月460元调整至480元。
2)符合省委办1981年第24号文件和浙江省劳动保险第84号、第217号、第84号财兴第440号文件要求享受正常生活困难补助金的,生活困难补助金由每人每月1740元调整为1805元。
4、河南省关于推动2024年一季度经济“开好好”,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贴工作的通知
1)奖励和补贴的范围。
2024年2月5日至2月24日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日均用电量不得低于2023年日均用电量的70%)。
2)奖励和补贴标准。
根据2024年1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员工人数,按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和补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