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和历史遗产,是思想文化环境安全的重要特征。 随着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有些人可能已经长期定居在另一个城市,也把户口搬到了当地。 而“落叶归根”是中国人几千年来最重要的思想文化遗产之一,老了以后,还是想回到自己长大的地方。 这时候,就会出现祖传老宅被拆,宅基地还在的情况。 那宅基地拆迁后,祖屋谁归属?
1、宅基地拆迁后,祖传老宅归谁?
祖屋拆除后,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个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存在,但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个人,因此当房屋被拆除时,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所有,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房屋拆迁后宅基地的归谁所有?
1、房屋拆迁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农民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拥有所有权,有权买卖、出租,不得侵犯他人。 房屋出售或出租时,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户用于建造房屋和小院落的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农村集体拥有的土地需要确认。
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土地所有者向县级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由县级人民登记登记,出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拥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县级人民土地应当登记并出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总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拥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农民集体已由本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制的,由本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团体经营管理; 已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制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