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记者薛建英)1月1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办公厅获悉:我省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全面推进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工作,依法有效有序处置森林草原火灾。 尽量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方案》强调,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应立即组织专业消防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
《规划》明确,我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应对、属地的原则,落实各级行政长官责任制; 严格落实“三一四不打”,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力,避免造成救火人员; 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加消防工作,其他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以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不得动员参加消防工作。
《规划》指出,根据受灾森林草原面积、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大、重大和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危险性指标、火灾行为特征和可能危险程度,将森林草原火灾危险性警戒等级划分为4个等级,分别由高到低分别以红、橙、黄、蓝为代表。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要首先研究判断气象、地形、可燃物、周围环境等因素,以及是否威胁到人员安全和重要目标,科学安全地组织救援。 立即组织专业防火灭火队伍、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应急航空救援等力量参与灭火,力争在起步阶段扑灭火灾。 各消防部队要在前指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灭火责任,科学组织灭火,在保证消防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迅速有序开展灭火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的发生。
当村庄、企业、学校等人口密集地区可能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按照应急疏散预案,有组织有序地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有源、有水有喝、有衣有住、有就医。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在救援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往医院**,必要时将重伤员送往异地救治。 根据情况,将派出卫生应急小组前往火灾发生地,并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进行现场救治。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0年5月15日发布的《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