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的预算管理、支持范围、分配方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去年底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重大工程,促进草原、森林、河流、湖泊和湿地的休憩”。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由第一预算安排,开展山河林田地、湖泊、草原、沙地综合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工矿用地整治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高多样性。 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系统地推进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 **财政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入手,根据地制宜、时效、分区和分类政策,以财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以点引线、线到面,持续推进生态系统整体改善和整体提升。 根据2023年预算报告,将拨出172亿元用于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
“十三五”以来,财政部先后选定山河林田地湖泊草原沙地综合保护修复试点项目52个,奖励补贴总额超过1000亿元,累计完成系统治理约537万公顷。 财政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司司长高金星表示,总体来看,在第一财政司的支持下,系统化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得到了显著提升。 进一步构建生态基础,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规定,治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益方向、合理分权、统筹集中、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等原则。 治理资金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管理,组织实施治理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组织绩效考核。
治理基金支持范围主要应用于山、河、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工矿用地整治两个方面。 治理资金应优先用于解决突出的生态系统问题,不应用于以下领域的支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等不符合国家管控要求的项目; 具有明确恢复责任的项目; 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及“盆景”工程等景观工程建设。
治理资金按项目方式分配,对山河林田田湖草沙综合保护修复工程总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不含20亿元)的项目给予奖励和补贴5亿元; 项目总投资20亿元-50亿元(不含50亿元),项目奖励10亿元; 对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奖励和补贴20亿元。 对历史遗留废弃工矿用地整治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奖励和补贴3亿元。 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通过竞争性评估,公开评选出最受支持的项目。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资源环境与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范一霞认为,在财政收支平衡的情况下,财政资金在重点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中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 政府狠抓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既要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又要注重通过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体现了提高财政资金质量和效益的总体要求。 范一霞说。 (经济**记者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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