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上班十天只能拿到45元? 该公司的回应是先报警
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小王,在郑州宇虹国际C座的一家公司只工作了十天,却只拿到了45元的工资。
当地记者追查真相并找到了这家公司。 不过,该公司觉得自己已经平反了,告诉记者:报警,等警察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这么嚣张?
王告诉记者,他是一名大学生,在郑州,他在盈旺科技工作了10天,但只拿到了微薄的45元工资。
为了查明真相,王某决定请当地律师帮记者到公司讨要交代。
律师关切地问道"你在公司工作多久了?
金回答说:"我已经为公司工作了 10 天"。
律师问道"十天?
年轻的国王点了点头,说道"是的"。
律师还问道"你是在什么情况下离开的?
Kim回忆道"这是一次口头上的分手。
律师问道"你当时为什么决定离职? "
小王客气的说道"我们正在训练,会议结束后已经过了晚上9点。 然后老板直接说:'回去吧,为时已晚。 我惊呆了。 然后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让我把产品拿出来,一一核对产品编号。 然后宣布我被解雇了"。
公司真的就这样解雇了他吗?
是的他们有没有给他正式的解雇通知?
不。 文书工作呢?
也没有。 律师:当你离职时,公司会给你任何经济补偿吗? 你的工资是否正常支付?
不,他们只是给了我一个性能标签,那就是收藏,仅此而已。 然后他们只付给我 45 美元。
你在公司工作了 10 天,只拿到了 45 美元?
是的总检察长:你们之间有书面的雇佣合同吗?
签署。 总检察长:但是合同的副本呢?
也没有。 总检察长:这些文件是公司方面的吗?
是的总检察长:那么,你还记得签的合同上明确规定了月薪是多少吗?
小王:合同规定底薪4000欧元,90全天,算一个周期。
律师:首先,我们进入公司时,要坚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要给我们一份复印件,我们也要保留一份复印件。 因为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基本工资、提成、休息时间、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等,这些都应在合同中明确体现。
其次,即使您只工作了 10 天并且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时间限制,例如合同期结束前整整几个月,您也必须为每工作一天获得报酬。
三、你辞职的原因是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雇你,没有给出合理理由,构成非法解雇;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们并要求赔偿。
随后,小王带着记者和律师到公司所在地解决问题。
公司门口,只有一名员工,记者随口问道:
他(小王)是贵公司的员工吗? "
如果你要开枪,我建议你等警察来后再开枪。
记者:谁来了? 警察来了? 你真的报警了吗?
他们怎么说?
律师:对,对,报警,会有三方协调,这很好。
公司老板随后亲自前往现场。
老板说,记者主动提出要出示他的工作证:
老板:有记者证可以随便录吗?
记者:这是我的文件,他给我看了。
老板:我可以看看吗? 他伸出手,试图拿走他的记者证。
记者:我现在给你看,但你不能拿我的身份证。
老板:我没抢,让我看看再抢。
记者:我留着给你。
您是公司的董事吗?
记者:我已经给你看过文件了。
然后,老板不再说话,径直走到公司门口,对员工说:"门被锁上了"。
他忽略了外国记者和律师之间的对话。
警察赶到后,记者得以进入公司门口,采访了公司老板。
结果老板拿走了小王的劳动合同,律师随口说了一句:"让我看看,我是一名律师。 "
老板:有师傅也没用。
记者:让警察看看,警察可以看看。
律师们还提交了他们的法律文件。
老板把劳动合同递给他,指着合同上的签名和手印说:"他签了字,并在上面按了指纹,对吧?
顾问:这里有两个问题,我们将逐一探讨。
你在公司全职工作多久了?
小王:我一共参加了10天。
老板连忙说:别慌,看合同,合同是18号签的。 截至昨天(12月18日),他总共有8天,中间有一天休息,只有7天。 你必须接受合同的本来面目,而不是他说的。
申报人:您提交了一些证据,例如显示您工作了 10 天的具体工作记录。 寻找相关证据。
律师:你说的是10天,而雇主说的是8天加一天的休息,总共7天。 您必须提供证据,否则只能计算 7 天。
随后,小王向人事主管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真相大白。
原来,这个人15号就开始工作了,但合同是18号签的。 了解情况后,律师说:
法律规定,工资的计算不是基于合同期限,这是非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是从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开始计算的,所以工资应该是10天。 老板也同意了,是10天,所以不会有分歧吧?
老板:有一些反对意见。 因为前三天是试用期,所以第一个试用期是无薪的。 要测试您是否适合这份工作,请先尝试一下。 如果三天后你还不能完成这项工作,你可以离开。
律师:首先,双方同意他在公司工作了整整10天,直到他离开。 雇主的反对意见是,前三天是试用期培训,因此不计入工资; 但这也是不合法的。 如果他在其他地方兼职赚钱,但只要他选择为这家公司工作,试用期就算正常进入公司。 因此,对 10 天工资没有争议。
老板:我们反对。 前三天为试用期,第一次试用期为无薪试用期。 我们首先要测试你胜任这份工作的能力,只有你胜任这份工作,我们才会签订正式的合同。 如果你在这三天里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你可以选择离开。
律师:首先,双方对小王在公司离职10天前均无异议。 用人单位的反对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前三天是试用期培训,所以没有工资,但这也是违法的。 就算小王选择这家公司是为了在外地打工赚钱,试用期也算是正常入职。 因此,这 10 天的工资没有争议。
其次,关于辞职申请,王某,您能解释一下当时是如何填写的吗?
小王:老板来了,他要我写什么我就写什么。
老板赶紧解释道:合同上写得很清楚,辞职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办理。 如果他不这样做,他怎么能离开他的工作?
让我看看合同。 如果您在90天内自愿离职或被公司解雇,您需要提交辞职信并交回您的工作证号; 以兼职工资支付,即每人45元。 同时,取消所有补贴,您必须负责出差期间的车费和差旅费。
简而言之,合同规定,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不到 90 天,如果您自愿离开或被迫离开,您将失去所有福利,并且您将不得不自己支付交通和汽车费用。 这种情况也是非法的,你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我先告诉你这种情况的结果。
法律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因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称为精神骚扰。 无论是工作一天还是两天,工人都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
以小王为例,在他工作了10天后,公司取消了所有底薪,只给了他45元的佣金,按单位45元计算。
这显然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面对指责,掌柜无言以对。
律师继续说:"小王,你向大家解释一下你是如何起草辞职申请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小王:我当时在办公室,已经很晚了,老板让我写信,所以我也没多想。
这是你自愿写的吗?
KW:不,恐怕我不能不写就走。
律师:如果你是自愿写的,可能不会有任何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你被迫写信,而你的老板威胁你,特别是考虑到你更年轻,更担心和害怕,那么这种说法就不成立。
老板:你要证明我威胁过你,否则就不算了。
律师:这房子里好像没有任何监控录像之类的东西,所以如果你不能证明老板让你写申请书,你可能要承担不提供证据的后果。 即使你自愿离职,你的工资也应该照常支付。
老板:我按照合同给他发工资,很合理。 他只和公司做了一笔交易,我按照合同付钱给他。
律师拿起签好的合同,宣读:小王对上述45元的工资没有异议。 但为什么要按手印呢?
小王:我当时并不知道,毕竟是第一次接触,没有法律知识,很害怕。 于是老板让我写信。
王晓律师的辞职请求,如果不能证明是公司强迫的,可以看作是有效的自愿辞职行为; 但是这45块钱,按照正常的逻辑,太荒谬了,太不合理了。 45元明显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45元是非法的。
至此,问题突然变得清晰起来,老板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王也发现了自己缺乏法律知识。
最终,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公司赔偿小王1155元。
该事件已成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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