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的废止和改造
建国之初,我们就坚决声明,处处不容许。 1949年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废除卖淫制度,并对进行了营救和康复。 这是为了清除残余的野蛮残余,这种野蛮野蛮破坏了妇女的精神和身体,侮辱了妇女的尊严,防止了对人民健康极为有害的性病的传播。
2. 道德和社会原因
* 合法化将是社会价值观严重影响。 在许多文化中,婚性行为被视为一种神圣而重要的制度,通常被视为一种应该婚进行。 合法化会导致人们质疑婚系统的价值和意义,然后引起社会价值观混乱和崩溃。 此外,它极易受到性传播疾病的传播,并危及该国的公共卫生系统。
3. 剥夺人权和性别不平等
* 合法化加剧了性别不平等。 在卖淫行业,绝大多数工人是妇女,她们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有些人被迫在该行业工作。 **合法化后,性别不平等会更加突出,可能会受到影响经济压力社会的压力等。 此外,合法化还涉及儿童和男性卖淫,令人担忧。
4. 人口贩运和非法器官贩运
* 合法化可能会为人口贩运提供更好的机会,从而导致:贩卖 人口以及非法器官贩运问题的加剧。 这可能导致被贩运的妇女受到威胁或注射毒品,从事性工作,并在她们的性价值耗尽后,将她们的器官贩运到各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提供给有需要的富人器官移植。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约有9万名女性失踪,其中一些被贩卖到东南亚国家,成为性资源和器官资源。 合法化后,这些问题可能会变得更加突出。
荷兰等国家确实已经将卖淫合法化,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 在这些国家,卖淫业正规化、合法化、受到保护和管理。 可以通过合法渠道从事卖淫活动,对权益有一定的保障。
但是,荷兰等国家的情况不能简单地适用于中国。 对于每个国家/地区社会的、文化和法律背景不同,对合法化的影响也会不同。 中国现有的法律系统与社会的系统不适合**合法化,在维护社会的在秩序和公民权益保护方面,禁止性禁运发挥着重要作用。
总的来说,我国有许多缺点,包括:伦理学跟社会的原因、侵犯人权和人口贩运等。 因此,我国将**视为违法行为,加大打击**活动力度,以保护公民的权益。社会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