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相继披露了多起与**电信网络诈骗有关的判定,使市场上一些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浮出水面。
例如,湖北某案例显示,一个诈骗团伙冒充公司客服,通过私聊、直播间点赞等方式获得受害人的信任,引诱投资者到非法平台,骗取金额超过100万元。 根据犯罪分子供认的细节,业务员会先和客户交朋友,不断加深他们的感情,然后引导客户在平台上投资,甚至他们拉的**群有一半是信任的。
无独有偶,另一起来自广东的案件也是团伙犯罪,通过兜售言辞、虚假共投获利截图、虚假直播比赛等,制造跟着“**师傅”**是指能够快速获利的假象,欺骗受害者的信任。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有20多家券商发布风险提示,警惕以假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冒充经纪客服团伙作案,诈骗100多万元。
2月1日,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在判决书网上公布,生动详细地揭露了诈骗团伙如何冒充**公司客服,利用微信群、直播间等平台进行诈骗。
据悉,判决书显示,2020年4月前后,他组织团伙成员以黄石安兴科技的名义在黄石市开展诈骗活动。 判决书中被告金某出生于1995年,在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金某冒充**公司的客服联系多名被害人,加受害人的微信好友,与公司其他成员合作,通过与被害人的私聊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在直播间点赞, 等,并诱骗受害人在何等人提供的“如窈通”平台上开户充值。经调查,金某等成员参与诈骗多名受害人共113人92万元。
同时,金某还对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了入职业务培训,提供“演讲资料”,并教其他业务员如何假扮公司客服和股东玩,加微信。 该团伙的27名成员共进行了40,000多起诈骗行为,并导致受害人郭某被骗14人13万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工与其他团伙成员合作,相互配合,采取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电信技术诈骗人数不详,并参与团伙诈骗被害人113。92万元,特别巨款; 参与诈骗电话4万余次,致使受害人郭某受骗14人13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捏造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实施诈骗,骗取他人特别巨额的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 控方被控罪名成立。 金某被判犯有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3年20,000元。 同时,法院判令被告人靳某及其同案被告段某等十几人将95元的款项退还给同案被告何某57万元承担连带退款义务。
微信群学习经验,半数成员信任。
本案中,犯罪团伙是如何联手骗取股东信任的?
根据犯罪分子的证词,这家公司有50多人,公司主营业务是业务员冒充公司的客服人员给股东客户打电话,先以加好友聊天的形式建立情感基础,然后把客户拉进微信群, 有的员工在微信**布直播信息中伪装成“讲师”,有的员工在微信群里伪装成“股东”发布有关“讲师”和**经验的信息,并向愿意听课的客户发放直播**登录账号,在直播**中讲授**知识,推荐**。在获得客户信任后,“讲师”在微信群里向客户推荐了“如庙通”假股指交易平台,穿插讲座内容,最终诱骗客户在公司的假平台上注册、充值、交易,甚至赔钱。
据悉,这家公司会指示业务员冒充股东、客户等身份,用特定的词语与客户聊天,一般由业务员将经理的话复制粘贴到内部群里。 微信群里的聊天都是对话模板,制造虚假内容供股东在群里讨论**交易,伪装成一个活跃的群讨论**。 业务员首先与客户交朋友,然后通过关心客户的生活、情绪和情况来加深自己的感情,然后引导客户在平台上投资。 在月薪1500元的基础上,普通员工根据集团业绩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团队成员重新分配。
根据另一名罪犯江的证词,他的小团体组成了40个团体,拉了六七百人,每个团体大约有30到50人,其中公司内部员工近一半是假扮集团股东的。 2020年6月底,群内讲师怂恿直播股东跟随主讲人进入股指交易平台进行投资交易,群内业务员和直播间假装配合部分股指交易获利截图, 而集团股东看到很多人在股指交易中赚了钱,就会通过集团发的链接进入公司指定平台注册一个账户进行股指交易,客户在股指交易中损失的钱和交易手续费就是公司的利润。如果客户想提取账户中的钱,业务员会假扮成另一个股东,按照经理提供的话给客户**,这样客户就可以继续交易和投资。 他的群里有12人在“股指交易平台”开户,6人充值。
跟着“**师傅”走,很多人上当受骗。
此外,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也指向了**电信网络诈骗团伙。
文件显示,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宋元霞、同案被告人秀春雷等人合谋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于2017年成立广州瑞新龙文化传播***(以下简称瑞新龙公司),购买电脑和手机等犯罪设备,招募数十人,组成了成员比较固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 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其中一名共同被告人黄某负责培训**知识、修改演讲技巧和回答咨询。 另一部分同案被告分别设立名为“专业大赛总决赛A区”、“专业大赛总决赛B区”、“叶1**微信群”、“千盈俱乐部X区”等微信群,扮演“**主”和“股东”的角色,通过吹捧文字等方式,制造跟随“**主”可以快速获利的假象, 虚假的共同投资利润截图,以及虚假直播**比赛等,以欺骗受害者的信任。
该团伙引导受害人将资金存入“Grant”(英文称为Gallant)和英文“Gao Mou International”(英文称为GPP-IMFCH)合作投资平台,并持续引诱受害人跟进,直到他们赔钱。 据悉,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共有8名报案的受害人被骗了85人28万元。
从文件中呈现的细节来看,很多人还是被骗的,还与微信群里“**高手”的上当受骗、被引导进行平台非法交易有关。 根据一名犯罪成员的供述,“公司里有人专门负责把客户拉进**微信群,我冒充群里的**专家'叶华峰',照着剧本说话,其他员工夸我为神,客户会加我为好友, 然后我推荐客户去直播间看叶华峰的**比试,让他们觉得我很厉害,然后引导他们去高开户,在国际软件里存钱。 ”
20多家券商提醒警惕假员工和假应用程序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自2024年以来,已有20多家券商发布风险提示,警惕以假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例如,国信**在1月份宣布,国信**客服**95390最近收到投资者反馈,称不法分子冒充国信**引诱客户加入QQ群,进行诈骗活动。 主要的诈骗手段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利用基金账户的子账户通过“gxzq”(假软件)进行大额交易,并冒充国信**员工,将投资者拉到名为“Perfect”的QQ群。 在诈骗过程中,不法分子还利用了国信**员工的真实姓名、职业编号、学历等信息(疑似从中国**行业协会员工的信息公示信息中获取),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投资者一旦转账,就会遭受损失,以及“gxzq”等其他假冒软件。
业内人士指出,投资者在接受相关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最佳投资咨询服务前,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应检查该机构或个人是否取得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行业协会颁发的首张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 必要时,可向**监管部门核实,避免上当受骗;二是要自觉抵制不正当利益,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相信“高额利息”把钱转给第三方; 第三,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尽快报案,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罗晓霞.
校对: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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