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年味越浓。 无论是出游、购买年货,还是与朋友聚会,随着生活娱乐物品的增加,隐含的法律风险也随之增加。
新年法律普及“不收敛”,法治宣传不停歇。 围绕与春节相关的“回家”“过年货”“欢喜相聚”“红包”“情感”五个关键词,从2月5日起,“小步声明”栏目将携手习报媒集团公益律师组成员和律师,连续推出11个音频节目,为您分析11个与春节相关的法律热点问题。
俗话说,有钱就买不起回家过年。 对于异国他乡的人来说,回家过年是最温暖的时光。 但随着春节的临近,春节门票紧张,有些人会选择拼车回家。 那么,有偿拼车违法吗? 如果在拼车过程中发生意外,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类问题,本期我们邀请习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组成员、陕西泽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洪亮为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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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法律支持:李洪亮,习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组成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该节目由习发行,听习声音工作室制作。
我们明天下一集见。
随着春节的开启,付费拼车的数量会增加,但需要明确的是,付费拼车并不是违法行为。 李洪亮律师表示,通常有偿拼车的业主有自己的合法工作,不以经营为职业,而违法经营的业主则以经营为主要工作; 付费拼车的车主主观上是为了方便他人,节省自己的出行费用,不以营利为目的,而违法经营的车主收取费用,主观上是为了营利; 付费拼车车主一般沿途搭车,目的地通常以私家车车主到达地点为准,而违章操作车辆则是随时随地等待路人乘坐,目的地由乘客决定。 综上所述,有偿拼车并非违法行为。
李洪亮律师表示,当发生有偿拼车事故时,一般由事故责任人负责,乘客不负责。 但是,如果交通事故是由旅客的过错造成的,旅客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车主和旅客均无过错,但因第三者责任而发生交通事故,旅客因事故受到损害的,由第三者承担责任。
2、拼车车主单方面责任,如旅客因事故造成损坏,拼车车主应承担责任。
3、如交通事故是因旅客过错造成的,旅客应对事故负责,拼车车主或第三方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旅客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车主、乘客或第三方在事故中有过错的,应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策划:何丽 文稿:习安报社记者 刘晓云 曲雪娇 葛新宇 海报设计:张雅兰 编辑:王山 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