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例
A省、C市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
经审理,经查明,2018年5月1日,D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XX卫生院五楼组织**,5月2日,D县公安局决定对张某案立案调查, 赵、王、石、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在侦查中,5月9日,D县公安局以证人身份讯问俞某,向余某送达了行政案件权利义务通知书并做好了讯问记录,8月9日,D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 12月27日,D县检察院向D县公安局发出通知,其中第七项要求对**人进行行政处罚,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1月23日,D县公安局通报了俞某的行政处罚情况,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俞某有**行为,决定对俞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办案网络平台。 俞某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认为,接获和举报的案件登记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行政案件最重要的环节和必备程序这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对公共安全提起诉讼和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在本例中,被告D县公安局正在调查中张, 赵, 王, 石, 郝组织刑事案件的进程On 五月 9, 2018原告俞某作为证人接受讯问,认定原告俞某有**违法行为2019年1月23日,直接针对原告俞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但未提供案件受理登记表或者发现案件记录,行政处罚不具备启动条件的该程序是非法的,它应该被撤销。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撤销被告D县公安局对原告余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举报、控告、举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自愿自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控告、举报、自首后,认定案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 认为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应当通知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者投案自首的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违法和严重程度的证据。
第六十条 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派出所、具有依法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举报、举报、移送、移交违法嫌疑人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移送的案件,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移送的案件案件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在线受理和登记。有重复报案,或者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结案的,应当向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自首人、自首人说明,不再登记。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报案、控告、举报、移交或者移交案件,应当作出下列处理,并在受理举报登记中注明处理:
(一)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拟定立案登记表和受理回执,并将受理回执交给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移送人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前款规定。
3.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先立案,然后才能进行后续调查和取证; 否则,撤销**的行政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时,必须先对案件进行登记,并制作立案登记表和受理回执,然后才能进行后续调查取证。 如果举报不登记,就不能启动治安案件的调查,更是违法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公安机关在办理该组织刑事案件时,仅发现了俞某**的行为,并作为证人对他进行了讯问。 经调查,公安机关不予受理俞某**案,也未对余某**案展开侦查,随后直接对余某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程序严重违法。 因此,法院撤销了公安机关对俞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函。
关于作者:
郭晓航律师
职务:重庆金木金阳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主任、高级合伙人。
教育经历:西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调查学硕士。
工作经历:10年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治安、交通案件办理、审查经验。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酒后驾车辩护、色情、赌博和毒品安全处罚、临时扣押吊销驾驶执照、交通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