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郝秀萍得知女儿被绑架后,她不再寻求官方庇护,而是选择了自杀,在韩铭的反复劝说下,她没有放弃自杀,而是毅然决然地从十多层楼跳了下来。
有人说她拼命追求公平正义,也对法律失望,因为她知道,只要她还活着,村里的霸主迟早会逼她签一份“性同意”的保证书,让她彻底杀了自己的丈夫,甚至牵连到女儿。
其实这里还有另一套野蛮的逻辑,因为事件发生在农村,而农村通常有这样一套“是非”,就是谁受重伤,谁死了,谁惹了大事,都会被辩解,而正是这些颠倒是非的世界观,才让第二十条成为沉睡的法则。
而郝秀萍之所以选择自杀,也正是这样,她心里想着,如果她死了,没有人会强迫她签承诺书,她也会成为受害者,因为她的家人受到了更多的伤害,所以她的丈夫会变得通情达理,这是他唯一能救她丈夫的方法。
这种逻辑是可怕的,很明显,“谁惹事就理”的观念已经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人们不再指望传统法律为自己伸张正义,他们开始用自己的方法处理问题。
影片中还有一幕非常震撼,那就是刘文静作为村霸,在讨债时侵犯了王永强的妻子半年之久,每次都把王永强锁在门外的树上,让他亲眼目睹整个过程,事后还用一点嘲讽侮辱他。
王永强的妻子和女儿又聋又哑,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全家人只能靠王永强一个人撑得上一片天。
在刘文静长期的侵略和折磨下,郝修萍彻底崩溃了,她觉得自己没有必要活下去,于是当着丈夫的面摆出自杀的手势,此时王永强彻底激活了沉睡在体内的正义,他想像男人一样保护妻子,甚至想向刘文静讨回公道, 但在战斗中,他又被刘文景羞辱了,刘文景不得不从车上拿一把砍刀来对付他的家人。
如果他这个时候不先发制人,那么一旦刘文静拿到砍刀,他的家人就会遭殃。 于是他像疯了一样,掏出一把剪刀,不停地捅着刘文静的身体,直到对方再也没有反抗的能力,他才没有停下来。
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如果是任何人,他们都会动手,甚至比王永强还要狠,每一个血淋淋的人都会拿起**来制止违法行为。 这也应该是法律鼓励大家做的,但在过去,正当的防卫法是沉睡法,基本要求受害者以机器人的标准进行反击,也就是说,只要敌人打了你,你就只能反击,只要他不继续侵犯你, 那么你就只能坐以待毙,或者选择逃跑,否则后续的攻击将被视为故意伤害。
自2018年昆山龙阁案以来,正当防卫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规定只要威胁始终存在,或者你能从对方的言语中感受到持续的威胁,你就可以无限期地为自己辩护。 完全从时间的连续性来看,正当防卫的反击将无限期地延长。
因为在那种紧急的环境下,无法判断歹徒是否已经制止了犯罪,也无法正确判断对方是在准备第二轮袭击还是已经放弃袭击。 所以,我们不能高标准地要求受害者,就像当年的王永强一样,简直就是死路一条,如果刘文静当时只是受伤了,那么刘文静肯定会进行更多的**报复,就算他当时没有报复,事后也一直在找麻烦, 那么王永强的家人就彻底堕入地狱,永远受尽折磨,其次,刘文景当时要去车上拿刀,他要进行下一轮残酷的反击,整个过程是连续的,所以有必要反击。
正如公诉人所说,刘文静就像一头野兽,受害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疯,随时都会像定时炸弹一样,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死路一条,我们无法在空调房里分析案件的过程,这是上帝的视角,而是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 因为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一切都不确定,各方只能做好一切反击的准备。
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拥有一个事件的感受和经历一个事件的过程,一个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这部电影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做正确的事是有代价的,但你不能因为成本而停止。 这句话在《论语》里,明知做不到。 当人们做某事时,他们不会问他们是否能做到,而是问他们是否应该去做。
虽然电影中的桥只是一个故事,但每一次审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次审判的冤枉会污染所有的水源,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王永强的事件,这个案子的审判会成为后人参考,虽然法律并不完善,虽然法律只是理论上的, 但它确实对现实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它会让那些热血的正义之人敢于看到正义和勇气,它也会让那些善良的人,敢于帮助倒下的弱者,它会让那些歹徒的罪行更加昂贵,也会让那些勇敢无畏的人让行动的代价更低。真正的法律是让守法的人以较低的成本制止违法行为,而不是为违法者提供便利,法律不能屈服于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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