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三个月,监管部门再次发布行业“现象级”产品惠民保险规范化发展征求意见稿。
a. 智能保险据悉,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寿保险监管司就《关于顺利有序开展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城市定制化商业医疗保险,俗称“惠民保险”,已经运营了八年多,近四年呈现爆发式增长,吸引了近3亿人参加投保。
与上一版《征求意见稿》相比,最新版《征求意见稿》总体思路不变,但上一次文件是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保障局办公厅下发的,这次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寿保险司上一次接收机构是当地**总局,这次是保险公司和保险协会。
对征求意见稿的表述也有若干调整,涉及职能定位、统筹规划、规范运作等。 其中,“起源于团体保险的惠民保险能否以团体保险的形式出具保单”是前版征求意见稿的两大关注点之一。 当时表述为“定制医疗保险应设计为个人保险产品”,未提及团体保险的形式,新版改为“定制医疗保险应针对个人和团体购买的保险产品进行设计,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并删除了“以团体订单形式开展业务”的关键问题, 这意味着团体保险产品倾向于发布,同时增加了“鼓励用人单位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员工购买定制医疗保险”的表述。
前一稿的另一个主要关切是长期方向“鼓励采用可调费率设计的长期医疗保险”的表述在新草案中没有改变。 业内人士分析,惠民保险成长期保险的设计可以提高其可持续性,投保人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保障,这将有助于提高惠民保险的参与率。 但是,承保公司面临的风险可能会增加,目前承保比例较高但不具备长期健康保险经营资质的财产险公司将被迫退出市场,这将对整个市场产生冲击。
在稳定性中寻求变化
惠民宝每月两次
惠民保险作为一种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于2024年在深圳首次推出,2024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出。 根据复旦大学上个月发布的《2023城市定制化商业医疗保险(惠民保险)知识图谱》(以下简称《地图集》),截至2024年11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推出惠民保险产品284款,参保人次达3亿人。
然而,随着快速发展,惠民保险近年来也出现了新品数量减少、保险期限延长、逆向选择风险增加、一市多险等问题。 据《地图集》显示,2024年至2024年(截至11月15日),惠民保险新品数量分别为97种、83种、72种、27种,同比呈下降趋势。 此外,由于各地区经营差异较大,284款惠民保险产品中,超过四分之一已停止经营。
在保险期限方面,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发布的《惠民保险的内涵、现状及可持续发展》报告显示,虽然参保总人数稳定,但每年有20%-30%的人退出,这就要求共同保险机构支付更多的成本来获取新客户,以弥补人员的退出, 这直接导致2024年多地保险期限延长。A智险指出,2024年部分地区也会延长保险期限,理论上在2024年推广2024年惠民保险,保险期应在2024年底结束,但部分地区宣布保险期限将延长至今年1月底,保障仍从今年1月1日起生效。
据种种统计,2024年,超过70%的惠民保险项目参与率不足10%,这无疑对遵循“大数法则”(即投保人数足以更好地分散风险)的保险产品的可持续性提出了挑战。
在此背景下,为促进惠民保险稳步有序发展,去年10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厅向当地**办公厅下发征求意见稿,从职能定位方面加大对惠民保险的支持力度, 统筹规划,支持措施。该版本的草案于去年12月广为流传,引发广泛讨论。
时隔近三个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寿险司又出台了征求意见稿。 据A智险介绍,在最新版的征求意见稿内容中,接收机构为保险公司和保险协会,文件于1月8日签署,各单位需在1月12日前反馈。 内容仍分为六个部分:明确职能定位、聚焦统筹、强化规范运作、完善支持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再次强调“坚持市场运行引导”和自愿保险的原则,提出惠民保险要“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序衔接, 重病保险和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和”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相关数据,科学确定保险责任水平和费率“等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两版征求意见稿发布期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司印发了《关于“推动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文件》,并鼓励“稳步推进城市定制型短期健康保险发展、 并提高产品的渗透率和渗透率。 做好新公民金融服务,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这也体现了监管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大思路。
团体保险与个人保险
鼓励企业“下订单”,享受一揽子税收
总体思路保持不变,并调整了表达式的一些细节。 在之前的草案中,由于惠民保险的设计定位只提到了“个人保险产品”,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派出机构应重点查处的问题包括“以团单形式开展业务”,这是当时两大争议点之一。
业内普遍认为,惠民保险不能以团险形式出具保单,会损害市场的整体发展。 究其原因,之前为了降低保费,团体保险保单签发是惠民保险常见的保单签发形式。 这类团体保险不是企业团体保险,先设立一个类似单位作为独立投保人,大家给单位投保,然后以个人保险的名义出具保单。 据业内人士分析,团体保险可以降低道德风险,尤其是在个人保险费率下降的背景下,团体保险的形式有利于长期稳定,是一种非常好的引导机制。
在新版《征求意见稿》中,汇民保险的定位修改为“应为个人、团体设计的非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的保险产品”,删除了“以团单形式开展业务”的表述,从需要查处的重点问题中删除, 释放团体保险产品放开的信号。
同时,新草案还增加了“鼓励用人单位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员工购买定制医疗保险”的表述。 公开资料显示,湖南、山东、江西、河北等地近年来纷纷向惠民保险送去税收优惠“礼包”,如湖南省鼓励单位为全体员工购买惠民商业健康保险作为补充医疗保险,按照相关规定,按照政策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山东省提出,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在统筹规划和标准化方面,“一城一策”的基调没有变,但表述也有所调整。 “定制医保项目原则上要以市(区)为单位开展,每个市(区)的项目数量控制在1个;总人口较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调整为”定制化医疗保险项目一般以市(区)为单位开展,符合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全辖区开展,经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后,各地区项目数量不得超过1个。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Asmart Insurance,这意味着监管机构支持推出该产品的“省级版”。
多头与空头
长远定位,留给市场选择
前一稿的另一大重点在于长期导向,提出“根据人民群众的保障需要合理确定保险期限,鼓励设计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这在新草案中没有改变。
目前,惠民保险是一年期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可由各类保险公司运营。 业内人士认为,长期导向的有利一面是促进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如果能对投保五年或十年以上的参与者给予更多的激励,将有助于提高个人保险费率。 在相关机制下,保险公司可以实现更精准的风险评估和定价,从而促进惠民保险的创新发展,有利于市场结构的稳定和体系的持续健康运行。
但这种机制也是“有害的”。 首先,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可能会增加,剩下的客户在逐年筛选后可能是高风险客户;其次,不具备长期健康保险经营资质的财产保险公司,理论上会被逼出市场。 数据显示,参与惠民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比例在70%左右,如果不能继续承保,短期内市场结构将发生重大调整。 但鉴于新版《征求意见稿》“鼓励长期医疗保险设计为可调费率”,发展长期医疗保险并非强制性,推广长期医疗保险还是短期医疗保险也应留给市场。
结合惠民保险发展至今面临的一些困难,下一步的改革思路需要充分讨论和验证,以确保其可持续性。 业内人士指出,影响产品可持续发展的指标有3个,分别是保险参与率、续保率和赔付率,其中保险参与率是核心。
如何提高参与率?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宇晨建议,一是通过多渠道宣传提升产品知名度二是提升产品购买渠道的便捷性;三是定期向参保人员发送经典赔偿案例及相关赔偿资料,并及时沟通。
从产品设计的角度来看,业内人士表示,作为草案指南,惠民保险可以适当进行责任分级或费率分组,根据被保险人群体的平均风险水平确定费率,不对已有疾病的患者单独定价,同时适当调整免赔额和赔偿比例。 此外,保险公司可以每年进行回顾性分析,并根据保单年度实际赔付与保障计划预期赔付的偏差调整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