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十美元非常昂贵。
如果带去餐厅消费,基本上可以点一道菜不用看**。
我记得听奶奶说开会的价钱,她月薪30元左右,姨妈出嫁的时候,请亲戚到饭局吃饭,一整桌的肉素烟酒就吃完了,费用在10元左右。
按照那次会议的价格,如果搭配一桌菜,酒三块钱左右,香烟大气点两包牡丹,一包五毛钱一共一块钱,剩下的七块钱也可以点八肉八菜, 四道冷菜和两道硬菜。
比如青椒麻婆豆腐土豆丝五毛钱,烤茄子和醋白菜各算一毛钱,这个价位再吃四道素菜不到一块钱,土豆、烤牛肉和鸡肉炖蘑菇肉肉五毛钱左右,大蒜炒鸡蛋炒肉各两毛钱左右。
点了八块肉八菜七块钱后,还剩下三块钱左右,两块钱一个葫芦鸡红烧肉,剩下的一块钱加上冷黄瓜、炒花生等四道凉菜,应该是完全有可能的,说不定几毛钱就大有钱了,如果酒不够, 会有一些散装的葡萄酒。
可以说,在70年代,如果用十块钱在一家餐厅点菜,就可以有一桌挑不出毛病的客人。
如果不是请客,就几个朋友自己吃饭,如果想花十块钱一顿饭,先几个人要抽烟喝酒,两瓶酒几包烟要先占七八块钱,剩下的肉菜都可以花掉。
如果碰巧你的朋友不抽烟不喝酒,你要有极好的食物量才能吃到十块钱点的食物量。
或者两个年轻人在约会,想一次用完十块钱,那么酒店的档次就会提高。
比如年代剧《血色浪漫》中,袁俊和好友郑彤把家里的古董花瓶卖了200元,一行人去了北京最好的老墨溪酒楼吃了半个月,才把钱花得差不多,一顿饭十块钱左右。
在剧中可以看到,在老墨溪酒楼里,主角团后面的路人,经常有年轻男女点西餐和红酒,两人在这种浪漫的心情下慢慢谈恋爱,估计红酒会贵一些,一顿饭十块钱的预算也能花掉。
可以看出,70年代去一家餐厅吃十块钱的时候,你不用担心什么菜吃不了,但要是真的想花一顿饭,就要操心点什么餐厅了。
一般来说,去饭店吃一顿好吃的简单饭菜,五块钱以内就能吃得舒服。
我听说在陕西宝鸡打工的师傅们,他们发工资去饭楼,四五个人喝酒吃肉,一天下来一个人来一碗面条,也就三四块钱左右。
如果去饭局吃一碗馒头,切点腌牛肉,一个人的费用最多不超过一元,毕竟十块钱是当时大多数家庭一个月的伙食费。
如果不了解70年代的购买力,按今天换算,大概是1000元以上。 也就是说,如果你拿1000元在一家普通的餐厅点餐,你能不能来一桌丰盛的菜肴,没有太大的压力。
不过,和现在的1000元略有不同,那个时代比较稀缺,下限很低,一两毛钱就能吃饱,上限不高,没有什么想像的天价菜,一瓶茅台才八块钱,抱着十块钱去和朋友吃饭, 而且还有几道开胃菜,在这个茅台里不丢面子。
餐厅的定价也很稳定,就算是楼外楼这样的名牌餐厅,一顿饭十块钱的预算也能让一家人吃得开心。
总结一下70年代的10块钱之所以这么有用,首先收入和物价都和物价不相上下,就是一个人的月薪四五十元看起来不多,一斤猪肉才七毛钱,五毛钱就能买到10个左右的鸡蛋, 而且人们的生活成本也非常低。
所以当时很多家庭都能靠一个人的工作收入养活全家,比如在奶奶家楼下,他们两个大人一个工资40多块钱,另一个在家照顾家务,照顾四个孩子。
另外,之所以会用十块钱,还与选择不多,欲望不多有关。
不像现在的人会攒钱买房,买时髦的电子产品和名牌鞋包,70年代最重要的是吃喝。
另外,70后的人一般没有储蓄的概念,挣得或多或少,每个月都要花掉。
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那个时代的就业环境非常稳定,只要你按时上班,你的月薪就会每天发,所以大家花钱很稳定。
就像《父母之爱》中官职统帅的江德福,安杰也在岛上当老师,按理说两人的收入不会低,但还是没有积蓄。
就是因为钱多,安杰想喝咖啡喝下午茶,三岁的时候还要给家里买新衣服,所以突然遇到要结婚的嫂子德华,还是要预支工资才能做到的。
因为大家都放心了,所以坚持存几天钱,活到下一份薪水。
就像时代影视剧《金婚》一样,佟智和温丽因为慷慨大方经常去餐厅,钱不够花到月底,两人也不太慌张,先让亲戚借点,生活还能过, 如果他们下个月发工资,他们应该去餐厅,去餐厅,如果他们想看电影,他们就会去看电影。
所以,如果把70年代的十块钱拿到餐厅,就特别丰盛,可以随意点餐,相当于一次吃一个月的伙食费,在各个档次的餐厅都可以吃一顿大餐。
西餐可以达到老墨酒楼的水平,中餐选择比较多,普通餐厅可以点一桌宴席,就算去楼外楼这样的知名餐厅,十块钱也足够三五个人吃好吃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