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会议的大明电子,再次引发市场争议。 原因是该公司在提交IPO申请之前有“大笔股息”。 近期以来,IPO公司先发大额股息后通过IPO补血的做法遭到市场抵制,一些先发红后补血的公司被交易所叫停。 正因为如此,同样具有先分红后补血行为的大明电子被接受,自然引起了关注和争议。
不过,大明电子的成功,显然得益于公司对“大红利”的精心设计。 大明电子先分红后补血的做法,与此前一些IPO公司的做法明显不同。 一些IPO公司之所以受到市场质疑,是因为这些公司的大股东将公司的巨额股息放在自己的口袋里,从而被怀疑掏空了公司。 但大明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将公司80%的股息再投资到公司,以支持公司的发展,从而避免了掏空公司的嫌疑。
事实上,大明电子的现金分红属于“大分红”是事实,不存在误读。 不能仅仅因为实际控制人最终收到的现金分红金额不大而否认“大额分红”的事实。
根据大明电子2023年3月提交的招股书草案,从2019年到2022年,其股息总额将高达288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明明、吴显伟、周元及其协同行动演员周朝辉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8350%的股份,按此计算,以上分红共计24亿元属于周家族。
而在 2现金分红88亿元,2019年派发3500万元,2020年派发5929元8万元,2021年派息19182元90万元。 近三年归属于大明电子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95730,000元,960952万元,994132万元,按此计算,大明电子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已达到。 96%。这显然是一个高甚至过高的股息百分比。 尤其是2021年,现金分红几乎是净利润的两倍。 这显然是“大分红”,也是一种“掏空分红”,至少掏空了公司的净利润。
大明电子实际控制人的聪明之处在于,他通过以80%左右的现金分红金额对公司进行再投资,洗刷了掏空公司的嫌疑,甚至通过这次再投资,也表明了他对公司发展的看好。 根据招股书草案,实际控制人收到的股息的最终目的地是向发行人增资并缴纳相关税款,共计216亿元。 其中,用于增持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资本的股息总额为172亿元,共计4345元用于缴纳相关税款61万元,剩余分红主要用于个人消费、家庭开支和偿还银行贷款。 正是因为实际控制人将80%的现金分红再投资到公司,才不存在掏空公司的嫌疑。
但令我困惑的是,为什么大明电子的资金要以现金分红的名义分配给实际控制人,然后实际控制人增加公司资本? 如果公司需要投资,直接用自有资金投资不是很好吗? 为什么要由实际控制人增加资本? 对于公司2021年底的巨额现金分红,大明电子在2023年8月表示,公司2021年底的现金分红主要基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调整的需要,是合理的。 问题在于,实际控制人的增资只会进一步增加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中的权重,而在大明电子,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高达8350%,这样的股权结构是不合理的。
因此,从大明电子IPO前的现金分红来看,更多的是为了实际控制人的利益,更是让公司设身处地为实际控制人着想。 通过公司的巨额分红,实际控制人可以实现公司的1增资72亿元,还支付了4345作为实际控制人61万元,剩余近3000万股用于消费和贷款偿还。 公司对实际控制人非常周到。
然而,大明电子虽然全心全意地寻求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却似乎没有考虑到公司自身面临的情况。 事实上,该公司正面临高额债务。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大明电子的资产负债率为: 07%,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07%。 54%。显然,大明电子的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同行。 事实上,由于公司资金并不充裕,在公司拟IPO融资中,会安排1亿元补充流动性。
很难相信,这样一家全心全意追求实际控制人利益的公司,一旦上市,就能够把投资者放在第一位,切实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这样的公司,投资者在未来的投资道路上一定要更加警惕,甚至远离这样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