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违法或违反公德,那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言论和行动自由。 而用自己的理解去要求别人,甚至干涉别人,也可能是侵权! 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甚至冲突和损失。
比如吃狗肉,爱狗人士自己不吃狗肉是可以理解的,但因为别人吃狗肉卖狗肉,就虚伪又不合理。
近日,有**爆料称,2月4日,在广西北海的一个市场,一名女子在狗肉摊前大喊:“你不能卖狗肉! 对此,摊主很是无奈,说:爱狗人士影响生意。
爱狗人士 “自己爱狗没关系,但为什么不让别人卖狗肉呢?” 所有狗肉摊位都应该关闭吗? 更何况卖狗肉、吃狗肉都不是违法的,就算违法,他们也只有报警举报的权利,而不是自己大喊大叫闹事。 这种扰乱社会秩序、扰乱他人正常业务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爆料画面中的女人情绪非常激动,站在狗肉摊前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让现场嘈杂起来。
女子喊道:干嘛要卖(狗肉)! 你也不能卖掉其他猫! 猫和狗都是伴侣动物,不适合人类食用。 我们向动物协会寻求帮助,以拯救猫和狗(接下来的几个字太歪了,很难听见)。
对此,狗肉摊主很是无奈无奈,摊主说他们在市场上卖狗肉是合法经营的,但那些“爱狗人士”在这里说他们卖不了狗肉,摊主要求他们不要影响我们的生意,于是爆料图片中的一幕就发生了。
的确,人们在合法经营,人们也以此为生,为了一定的扣除来吃饭,这是一门生意。 如果有人因为爱自己的狗而在门前大声喧哗,肯定会影响人们的生意,给别人造成损失。 如果你爱你的狗,不吃狗肉,你不让别人吃狗肉卖狗肉,就像你不喜欢穿某种颜色或款式的衣服,不让你吃,不卖。
所以,个别爱狗人士的所谓“爱狗人士”,完全没有烦恼,对于强人来说,完全是难的,更是如此。 个别“爱狗人士”的信仰,并非真实信仰,而是过度暴力、敏感的人为信仰。 比如回族人不吃猪肉,信佛的人都是素食主义者,人们只是用自己的信仰来束缚自己。 这是正常的生活方式和信仰。
其实,一些“爱狗人士”所谓的爱狗,完全是浮躁盲目的,甚至因此而有很多冲动激进的言行。 这种利用自己的主观思想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制止,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也要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有网友表示,他们的“爱狗”其实并不是爱狗,而只是满足了自己的虚伪心态,再加上个别群体的怂恿和氛围,所以有人自私地用自己的极端想法来要求别人,不讲道理,哄自己“看”。
我认为,所谓的个别爱狗人士团队应该受到关注和纠正,只要对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就应该予以制止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