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民主建协获悉,中建协拟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交《关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私募股权投资体系的提案》。
上述建议从募集、投资、管理、退出四个方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私募股权投资体系。
1、秉持开放合作理念,畅通募集资金渠道。 尽快建立全球所有相关国家主权权利和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资金的官方合作渠道。 充分发挥QDLP和QFLP在招商引资方面的优势,在试点资质、结汇额度、投资领域等方面提供支持,促进两者的平衡发展。 精准破解银行资金投资股权的制度性障碍,主管部门将加快修订相关规则,引导银行通过理财子公司启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 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免除久期错配限额,采用额度制,鼓励大型银行设立滚动发行期10年以上的专项“资金池”,完善“投贷联动”机制。
2、坚持科技自强方向,完善车站规划投资体系。 完善多层次**体系,明确VC和PE创新政策的适用范围。 鼓励地方行业指导适当降低再投资比例要求,扩大再投资方式确认范围,推动再投资互认区域间试点。 进一步扩大国有资产市场化比重,明确要求国有资本以投资人而非管理者的形式参与股权投资。
3、遵循扶持增长原则,减税减负,优化管理体系。 加快制定《中国股权投资法》。 合伙创业投资企业中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按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征税。 扩大**个人投资者税收优惠适用范围,将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扩大到全国,将本政策中投资期限反转的阶梯税率制度扩大到合伙制企业投资者。 探索全生命周期税收计算模式,允许创业投资企业以扣除所有股权投资项目成本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将投资项目收入成本确认原则由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
四是发挥市场驱动优势,多元化股权投资退出渠道。 完善国有资产退出流程和方式,扩大股权转让交易试点范围,争取S交易试点平台具备承接全国**企业、**金融企业股份转让业务的合法资质,允许**国有资产份额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处置。 探索S交易平台与AMAC系统的对接。 优化实物分配政策,将实物分配范围调整到所有持股,限期内的分配也可以进行,不视为交易。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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