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Kim Fa Ji 2024 年第 1 期
关于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项目申报和结案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委员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党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精神,特别是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坚持“四个方面”和“两条腿走路”的战略定位,落实主题教育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做好科技部纪检监察组专项审计和督导推荐信中提出的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科技部纪律督察组的总体部署,抓好整改工作。
现就2024年科学项目申报及2023年资助期终项目完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申请
(一)受理项目申请。
1.2024年接受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区域)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项目、区域科学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家、国家级科学项目、国家级杰出青年科学项目、国家级杰出青年科学家、创新研究小组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项目、 数学天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开发项目(免费申报)及部分联合项目。集中接待工作它将从 2024 年 3 月 1 日开始,到 2024 年 3 月 20 日下午 4 点结束
2.对于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项目,自然科学委员会将另行发布指南。 申请人应尽量随时接受国际(区域)合作和交流项目的申请避免在集中接待期间提交申请。
(二)与申请人及主要参与人有关的事项。
1.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规程》(以下简称《规章年度国家自然科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窘2021年第177号,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1月15日后,登录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根据各类项目申请的大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未开立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应向信赖单位**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024年,将取消连续两年无资金申请后暂停申请一般项目一年的限制。
3.科学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一次性付款制和预算制。 2024年试点设立的青年科学计划、优秀青年科学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计划、青年基础研究项目将一次性资助,申请项目时无需编制预算。 对其他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者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一致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认真、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 为基础科学中心资助项目续期的额外预算审查。 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开发项目预算审查,对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要的项目,不予资助。 项目申请中存在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方应根据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申请者经单位审核后进行汇总整理。
申请者应根据申请的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种研究属性。 其中,“自由探索基础研究”是指从科研人员的好奇心或创新学术灵感中选择课题,不以满足当前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 “目标导向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者国家需要为导向的基础研究。
对于分类评审试点的一般项目、青年科学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申请人应邀请主要参与者**通过信息系统填写简历,并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格式的主要参与者简历文件。 对于简历中的代表性,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根据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列出所有作者的签名,并在申请人的签名上注明,并上传代表**的全文以PDF电子版发布。 代表性专著应以PDF格式上传,如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
6.申请者申请一般项目、青年科学项目、区域科学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项目、创新研究小组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开发项目和重大项目,研究周期由信息自动生成系统与项目类型相结合,申请人不能更改。
在提交项目申请前,申请人应就申请材料的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方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同意。
8.如果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应当进行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畅通无阻、有效,以便申请人在项目评审完成后及时收到申请项目的批准或不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有关信息,否则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与支持单位有关的事项。
支持单位应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依靠单位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赖单位科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有关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对申报工作的要求,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给自然科学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支持单位应当保证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者和主要参与方不被限制申报、承担或者参与财政资助的科技活动。
2.支持单位要注重项目申请质量,避免通过“全国动员”、设置硬性指标、落实与否申请项目挂钩的奖惩措施等方式,盲目追求项目申请数量。
3.应提前将配套单位从信息系统中移除《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支持单位项目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支持单位公章后,电子扫描件将上传至信息系统(今年只需上传一次)。 信赖单位完成上述承诺手续后方可申请项目
4.支持单位应在项目申请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一确认并提交单位的电子申请表和附件材料; 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 24 小时内**提交申请清单请根据实际情况依单位确定接收项目申请的截止日期。
5.支持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伦理审查机制,防范伦理风险。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建立健全科技伦理管理体系; 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督;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科研人员科技伦理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4)如何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自然科学项目全面实施无纸化应用。各类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应按第一种方式编写。 申请人应提交电子申请表,并将所有相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信赖单位只需确认电子申请表和附件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项目获批后,依托单位应提交申请表纸质签名盖章页,并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末尾装订并一并提交。 签字盖章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申请最终电子版本一致。 对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委员会将在2024年4月29日之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受理复审申请。
二、项目竣工
(一)项目负责人的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资助项目最终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最终成果报告),并确保填写的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在国家《科学技术保密条例》中属于国家科技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有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机密信息或者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最终报告并以电子方式提交附件; 经自然科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并打印最终成果报告的最终PDF格式,并将原纸质最终报告(不含附件)提交给支持单位。 项目负责人应确保纸质最终报告的内容与审批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项目决算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政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和资产, 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项目决算》,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一个项目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人应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整理。
3.项目负责人撰写最终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发表或未标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项目批准文号等的成果报告纳入最终成果报告; 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获得的研究成果不得纳入最终成果报告; 与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不得列入最终成果报告; **的内容不得直接复制为最终成果报告的内容; 早于项目供资开始的成果不应列入最终成果报告。
4.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纳入最终报告; 同时,相关**按照自然科学委员会关于资助项目开放获取的相关要求上传和存储相关**。
5.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对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科研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应当严谨审慎。
6.项目完成后,自然科学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家自然科学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和国家科学技术报告服务系统上公布最终报告全文。
(二)依托本单位事项。
信赖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完成的科学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成果终审报告,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程的要求对最终材料进行审核。
1.信赖单位应当先通过信息系统提交最终材料的电子版,经自然科学委员会批准后再提交最终材料的纸质版。 未按时提交最终材料应完成的项目,视为逾期并纳入相应限量申报范围,自然科学委员会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配套单位进行处理。
2.信赖单位应于2024年2月26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审核确认最终材料,并于3月11日前提交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结业报告原件(一式两份),以及单位公函、最终项目清单等纸质竣工材料, 邮寄至自然科学委员会,不完整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3、项目进度报告、年度管理报告及一次性管理规定
(i) 项目进度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资助项目进度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度报告); 依托单位按照《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按照《条例》的要求对项目进度报告进行审核2024年1月15日之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度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 年度管理报告。
信赖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以下简称年度管理报告)4月 1, 2024 四月 15, 16:00期间提交电子材料,不需要纸质材料。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管理报告的扶持单位,不予受理下一年度科研项目申报
(三)提交《一次性付款制度管理规定》。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一次性付款制度使用支持单位应当制定项目资金一笔总付款制度管理规定。 对2023年新获批但尚未完成备案的一次性系统项目,支持单位应当在2024年6月30日16:00前将单位制定的一次性系统管理条例报自然科学**委员会备案; 如果ICP备案已经完成,但需要重新修改,也应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并重新提交。具体备案流程请参考《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项目资助一次性付款制度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年第27号)。
四、材料接收情况
1)物资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支持单位交付或邮寄的材料,不接受个人和非支持单位直接提交的材料。
2)材料接收组办公室位于自然科学委员会行政楼101室。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填写**等研究成果时,应根据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地列出所有作者的签名,不得篡改作者的顺序,不得虚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对于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含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应如实表明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项目的资助和项目批准号,如果科学**是主要资助渠道或发挥主要资助作用,则将科学**标记为第一阶。
3)《指南》计划于2024年1月中上旬在自然科学委员会发布。
4)结论:建议将结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装订。
5)2023年6月1日,自然科学**委员会颁发了基本研究人员ID(BRID),为拥有信息系统账户的研究人员分配代码。从2024年开始,项目负责人的BRID代码将展示在申请、项目进度报告和最终成果报告中。
六、咨询与***
(1) 就各种事项进行咨询**。
(ii) 与各部门协商**。
(3)相关**地址。
自然科学 **官方委员会**:
科学**网络信息系统**:
国家自然科学**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
(4) 物料接收组***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 100085
联系方式:010-62328591
国家自然科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