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挑选宫女 古代宫中宫女怎么选?
嫔妃,作为古代皇室社会的产物,在古代宫廷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多达数万,而嫔妃按职责,大致可分为管理皇帝的日常生活事务、宫人,除了最基本的宫事外,宫女、 织布女孩等。 那么,这么多宫女是怎么来的呢? 根据他们的选择方法,它们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汉朝之前、从汉朝到明朝、清朝时期。
在汉朝之前:大多是战俘。
在汉代以前,由于宫的规模普遍较小,嫔妃的数量并不多,即使在西汉初年,嫔妃的数量也只有十几个。 再加上西周之前的奴隶制度,以及春秋时期和战国时期的长期战争,战俘成为主要的妃子。
在西周王朝之前,大多数奴隶作为战俘处于奴隶制制度的底层,但也有一些奴隶被选入皇宫侍奉天子。 虽然春秋和战国时期废除了奴隶制,但旷日持久的战争仍然产生了大量的战俘,女战俘也被选入宫中服役。
由于战争,这些俘虏的构成往往很复杂,包括被俘的平民,以及敌方的妃子、**亲戚,甚至皇帝的妃子和皇室成员的女儿。
从汉代到明代:从人民中选出"好女人"
从汉代开始,随着朝廷规模的扩大和制度的完善,朝廷的规模开始扩大。 汉武帝在位期间,后宫妃嫔超过1000人; 汉桓帝在位期间,后宫妃嫔达到5000或6000人; 晋朝司马炎年间,后宫嫔妃数量开始超过10000人; 唐朝开元、天宝年间,后宫妃嫔数量增至4万,后开始减少; 从明朝到唐朝末年,后宫妃嫔的数量保持在10 000人以下。
由于卖淫猖獗,战争日益频繁,朝廷开始从13岁以上20岁以下的家庭中挑选大量的人"好家庭"维持朝廷的正常运作。 朝廷开始从13岁以上20岁以下的家庭中挑选大量人"好家庭",选拔结束后,他们被送到朝廷。 这里所谓的"好家庭"不是对那些犯了罪或没有犯过罪的人,而是对那些犯罪的人:"好人和贱民",即七个不在军队中的叛徒,或不可救药的巫师,商人和数百名工人的孩子。 工人的子女。
前期选择相对简单,基本条件是:"好家庭"例如,《晋书——武吉皇帝》记载,太史九年(273年),"诏书招募了国务卿的子女,为六宫做准备,选举未完成,有权禁止结婚"。这一年,司马炎颁布诏书,在国子监狱下选女,充实后宫,在选拔未完成时,暂时禁止女方在议会结婚。 在傣统治的前十年(274年),资治通鉴写道"昭良之子和少将带五千人进宫挑选女子,宫内母子俩哭了起来,声音从外面传来",曾经,有5000人被选中进入宫殿。
随着时间的流逝,"铸造"过程逐渐规范化、规范化,明朝堪称典范。 说到选秀,任何 13 到 16 岁的人"好家庭",比如姬云"明朝怡安皇后"第一年,明朝天齐西宗挑选了5000名13至16岁的全球女性,在京城分成几十个小组。 首先是内检选拔,第一天,高、矮、胖、瘦的都被淘汰了; 第二天,检查耳朵、眼睛、嘴巴、鼻子、头发、衣领、肩膀、背部,不合的就剔除,听他们的声音,声音有点强,语气弱,难看,模糊,结结巴巴; 第三天,测量他们的胳膊和腿,然后让他们走几十步,看看他们有多少步"脂肪"!第三天,测量他们的胳膊和腿,然后让他们走几十步并观察他们"丰满"程度; 手腕稍短、手指稍大、身体稍轻、神经质行为稍轻的人被消除。
经过三天的挑选,剩下的1000多名嫔妃被当上了宫女。 但这还没完,皇帝还吩咐宫女们带她们去密室,抚摸她们的乳房,闻她们的腋窝,看看她们的肌肉,然后挑选了300人做宫女。 入宫一个多月后,根据她们的气质、礼节和皇帝的意愿,挑选了五十人为妃子。
清朝:同"占据"外国人法。
清朝基本上继承了明朝的宫女制度,但选拔方法和选拔范围大相径庭。 清朝朝廷的女婢有两种,即丫鬟和嫔妃,清初没有严格的界限,顺治十八年(1661年)以后才分开。 宫女是八旗**的女儿,可以选为嫔妃,也可以分配给王子或大臣的儿子。 宫女从属于内院的衣领,地位较低,为内院使用。
清朝将整个旗帜的妇女纳入户籍,所有14至16岁的妇女都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如果因某种原因不参加下一次,还要补征,征完后不补,严禁私婚。 在入伍日期之前,户部会先将参加入伍的各旗女眷属的所有信息上报户部,然后由皇帝决定入伍日期,户部由各旗旗和旗的所有者决定,再由户部决定。
当场选出的可以回家结婚,被淘汰登记的必须重新征兵。 太监会在皇宫、御园、帝元宫、景仪轩等地进行秀女的初选,由皇帝或王母娘娘宣读,即胜者留下铭牌,未入选者留下铭牌。 那么节目只保留卡,然后定期获得连任,连任,不保留卡,这就是所谓的离开。
一旦被选为女人,通常有两种命运:一种是被赐给皇帝的儿子或氏族,另一种是留在宫中服侍皇帝,成为候补妃。 如果你成为领事的候选人,首先这个过程会更复杂"升级",经过几次"第二眼"选择"名字"留在小组中; 然后是"上位名称"""。上位名称",也就是说,皇帝自己选择的名字留在了盘子上。 最后,通过"过夜",还要复盘,人才挑选了几人留在宫中,其余的就进行了调整。
此外,有的**还把自己的妻子送上朝廷,以赢得皇帝的青睐。 然而,与宫廷中的大量妇女相比,这些妇女只是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