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乐
王先生花了17800元在开吧报了相关课程,随后开吧因业务问题无法提供相关培训服务,并承诺退还学费,但至今仍未退还。 王老师不接受用学费换其他课程的方案,希望学费尽快退还。 该课程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王先生如何获得学费退款?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九条【对不良产品和服务及时采取措施的义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 采取停止销售、警告、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承担消费者因召回商品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如果课程吧在收取相关费用后无法提供课程服务,则说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因此经营者应停止销售并召回。
第五十二条 【造成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承担修理、改造、更换、退货、补货数量、退货价款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王先生支付了17,800元开课费,但经营者无法提供培训服务,造成财产损失,因此经营者需要退还款项,并将经营者提供的补救措施换成其他课程,王先生不同意,无法达成协议,因此没有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五十三条 【未履行预付款的责任】经营者以预付款形式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货物或者服务,不履行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协议或者退还预付款; 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合理的费用。
王先生预付了培训费17800元,属于预付款,但课程未按约定进行培训服务,因此根据本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预付款。
第五十六条 【处罚情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惩戒机关和惩戒方式都有规定,并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根据情况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倍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
8)故意拖延或无故拒绝消费者的维修、返工、更换、退货、补货数量、退还商品和服务价格或赔偿损失的要求。
因此,王先生可以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吉祥的新年晚会
乐初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