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合同
*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理人:
*承销商:*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理人:
甲方和乙方负责承保甲方**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1条** 承保方式。
经双方同意,首次发行采用该方式。
第二条 承销的种类、数量、发行量和总市值。
本次发行**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份总数,每股面值为人民币,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发行总市值为人民币。
第3条** 承保期限及开始和结束日期。
本次**发行的承保期为天数,从 XX-XX-XX 到 XX-XX-DD。
第四条 股份的收取和支付。
乙方应当在承销期结束后的工作日内,将此次认购的股份在扣除应收承销费和手续费后全部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延迟转让认购股份的,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股份10,000%的滞纳金。
第五条 **承保费用。
乙方按**发行总市值的%收取承销费,由乙方从甲方发行的**股中扣除。
第六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承销结束之日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未与另一方协商并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新闻发布会或文件分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披露招股说明书以外的可能影响发行成功与否的信息, 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本**签发所需的全部文件,并确保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合法,无误导性内容或遗漏。 否则,如发行失败或受阻,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首期发行的承销组,并具体负责首期发行的销售工作。 乙方负责办理股权登记和编制股东名册,并应当在发行完成后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第7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善意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按股份总额的%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补偿总额不得超过股份总额的百分比。
第8条 准据法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争议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9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政治、经济、财务、法律或其他重大变化,且该重大变化对甲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及本**的发行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双方均有权决定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0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签字,一式两份送交中国证监会,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日xx日止。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