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张静回答:不一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无效后是否支付免租期的租金,而只是规定“合同无效后,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所以从理论上讲,免租期内的租金损失也应视为出租人的损失, 承租人可以被要求支付一半。但在实践中,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决定是否支付免租期的租金,同时考虑租赁期的长短、免租期的次数和金额,以及其他损失的赔偿是否得到支持。 在以下案件中,在工厂的租赁合同无效后,房东起诉承租人使用两个月的免租期,法院认为承租人实际上在免租期间进行了装修,没有正常使用房屋,因此裁定免租期的一半应由承租人支付。
判决书摘录:
关于郑某租户是否应全额缴纳免租期的占用费问题。 根据本院前述认定,公司与郑承租人均对合同无效有过错,郑承租人仅占用厂房2个月,证据显示郑承租人在2021年8月免租期间仍在购置物品并进行前期装修, 实际上无法正常使用工厂。因此,考虑到上述情况,法院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判令承租人支付50%的免租期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