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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继续关注我们关心的问题,为社会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天,我就来谈谈一件新事,那就是央行已经对中国银联处以1500多万元的罚款,不仅是单位,还有7个人。
在央行2月8日公布的一份名单中,中国银联被显著列入处罚单位名单,显示中国银联违反了三项规定。 一是违反商户管理规定,二是违反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规定,三是违反客户准备金管理规定。
很多人看到这个消息都一头雾水,他们说央行和中国银联不是一家人,为什么这还严重?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银联也是妥妥的央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同意设立的跨行、跨境银行卡结算单位,总部设在上海。
通俗地说,为了互换各大银行发行的银行卡,成立了一个名为中国银联的部门进行跨行结算。
如果我们注意它,我们就会知道我们使用的银行卡上有几个字,“中国银联”,这就是它的意思。
这一次,央行对中国银联处以罚款有三个原因,前两个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但第三个却很具体,称中国银联违反了客户准备金管理规定。
这就是什么是客户储备金的问题? 当我们使用一些第三方支付方式时,跨行结算也可以秒级到账,为什么银联结算这么快? 正是因为这个客户储备,也就是一些支付机构在业务发生前存入中国银联的钱。
一般情况下,中国银联会根据支付机构的业务量收取客户准备金,多付的情况不是很大,这意味着中国银联之所以被罚款,只能是少收客户准备金。
中国银联的运营可以说一下子将金融风险放大了很多,但损失的只是银行和银联,与普通用户的关系并不大。
接下来就有点吓人了,央行这次不仅对银联处以罚款,还对七个人处以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七名高管中,有两人身份颇为特殊,分别是时任中国银联业务运营中心总经理徐某忠和业务运营中心副总经理万某峰,分别被罚款20万元和16万元。
其余5人被处以3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央行对银联的罚款是可以理解的,但对个人的罚款有点令人困惑。
一般来说,央行罚款的主体是单位,追究个人责任是单位自己的事。
如果是违规违纪,那么单位就会受到惩罚,如果是违法的,那么单位一般都会报警。
不谈事情的性质,央行对几个人处以罚款,公众会有以下疑问,为什么央行要处理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个人?
如果有违纪行为,可以由中国银联处理,而不是央行处理,这里存在从属关系。
这些人是否涉及利益转移,如果是这样,央行的处罚就更不合适了,应该交给司法机关。
如果你想让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根本不需要宣布。
既然你选择公开它,你应该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