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开放引资”、“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三大措施,促进本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24年本地区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与整个地区相结合我们将以优化环境、提高效率、促进发展、深化企业服务、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为主题,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创造最佳环境,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是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企业服务,努力营造“服务态度最好、效率最高、诚信意识最强、企业负担最轻、投资环境最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增强发展意识,提升服务理念。 牢固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和竞争力,是开放和吸引投资的第一资源”和“人人就是环境,万物就是环境”的理念,不断转变观念,完善服务。 增强诚信意识,做到承诺要兑现,承诺要违背,承诺不能轻信,言辞不能不可信。 二是紧盯发展目标,提升服务能力。 按照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完善服务措施,强化服务保障,努力增强全区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辐射力和驱动力,努力实现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改革制度,改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最佳职能,努力实现全市“审批项目最少、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好”的目标,显著提升全区服务企业发展和服务项目建设水平。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效能。 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完善首问责任、服务承诺等长效机制,使会议事项一次厘清,程序一次厘清,第一时间填清,能做的事情一次清,杜绝效率低下的现象, 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真正的服务。
三是重点工作。
(一)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对行政审批项目处理不快问题进行督促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各项制度措施,精简行政放权,规范权力运作, 从而达到减少腐败、提高效率、激活市场主体的目的和效果。一是围绕审批名单的建立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区直属部门按要求及时制定全区投资领域“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企业相关各项优惠政策的公布; 清理不必要的资质许可和资质认证,抓好2012年以来全省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工作,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职能交叉。 第二个是围绕审批流程的优化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有关部门优化跨部门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事项联审批。 本着“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好”的原则,采取整合优化、早期干预、放权、联合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完成等方式,改革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管机制,建立标准化审批制度。 督促出台企业相关事项和投资建设项目平行审批实施方案,建立平行审批牵头单位责任制,提高审批效率。 督促网上审批试点工作。 第三个是围绕完善审批服务措施开展监督检查。 督促领导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督促首批16个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科的设立、派驻和授权; 对其他行政审批部门,加快组织实施。 督促行政服务大厅开通绿色通道,设置企业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带头、协助、代理服务,建立后续监督和奖惩机制,切实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保姆式”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窗口标准化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五服务”(群众上门,热情服务; 大众会诊、患者服务; 群众在场,不停地服务; 群众需要扩大服务; 群众有困难,主动服务)、“让”(不要让工作在我手里耽误,不要让错误在我的地方发生,不要让群众在我的地方冷落,不要让我的地方的规章制度变形,不要让形象因我而受损)服务规范。
(二)对重大工程建设开展专项效率监督和诚信监督。 按照区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工程建设服务为效能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和发挥监管职能,着力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服务保障、 利用资金、廉政等方面相关单位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努力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重大工程顺利实施。一是专项绩效监督范围为**投资项目和投资项目,重点关注列入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开展绩效监测的项目。 第二个是专项绩效监督对象是参与项目建设过程的区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个是专项绩效督导内容:行政事务的处理。 重点督办各级职能部门办理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许可的效率和质量,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前提条件,工作流程是否优化整合,是否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是否存在“中阻”“懒”等问题。 服务保障。 重点督促各级、各部门为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服务,落实国家、省、市、区项目建设优惠政策,优化施工环境。 资金的使用。 重点监督财政部门和建设单位是否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 完整性状态。 重点督办重大工程建设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分摊、乱查、乱罚”、“吃饭、拿卡上报”,以及不给福利不做事、给福利不分青红皂白。 四个是完善专项效率监督工作措施,及时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化运营平台、跟踪服务机制、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突出问题快速处置机制、效率投诉直接调查和快速处理机制、服务评价体系,实现项目基础清晰, 项目运行、项目问题、项目账务,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有序高效地实施。第五,是的重大工程建设专项效能监管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商务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服务职能。 并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要结合重大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及时成立相应的重大工程建设效率专项监督小组,对重点工程建设的效率和完整性进行监督,及时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环境恶劣的问题。 六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专项成效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作出监察决定或者建议,对成效进行跟踪,并监督执行; 对因工作不力、服务不足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三)做好发展环境长效机制优化建设。 一是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政府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企业“静工日”制度、罚款费执法制度; 与企业主要领导会面的制度、领导干部与分包企业联系的制度、重大项目协调定期会议制度、经济发展和环境监督员制度、企业投诉处理机制。第二个是持续加强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治理。 加强力量整合,实行综合管理,进一步净化企业周边社会环境。 坚决打击敲诈勒索等干扰建筑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第三个是不断完善和优化环境法律法规的发展。 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优化环境、服务企业的新措施、新方法,及时清理和废止过时的制度措施,不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 及时修改和完善措施,对具体规定适用性不强或者实际效果不佳的措施; 总结细化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制度措施,起草、起草优化发展环境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依法增强制度措施的权威性、长效性和适用性,扎实推进软环境建设。 四个是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市委、市委、区委、区政府定期对各项优化发展环境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者执行不认真或者到位的, 要及时发现,认真查处,严问责,公开。
(四)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环境监督检查。 加强对我区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深化服务措施和基本保障,着力提升产业集聚。 重点监督检查:一是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体系是否完善,投资促进优惠政策是否落实。 第二个是是否必须兑现承诺,是否必须调查承诺,是否存在轻承诺、缺乏信任、不守信等缺乏诚信。第三个是**服务平台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是否到位,管理制度是否畅通,是否认真落实领导办公室、机构、“两零接触”制度。 四个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产业集聚区企业生产涉及的水、电、热、污、网通信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物流平台、职业技术培训、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公共服务设施或机构建设,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产业集聚区公共交通、银行、学校、医院、公共租赁住房、综合服务中心等生活设施建设到位。根据产业集聚区的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否按时节点进行,责任单位是否按时完成目标。 第五,是的产业集聚区周边环境,项目能否正常开工,是否存在社会黑社会势力干扰企业发展、破坏项目建设的问题; 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及时派出警力,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 对危害企业生产经营、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是否依法严惩。
四是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主要领导统筹负责、抓好工作,分工分工、分担具体落实,切实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各项工作。
(二)。营造浓厚的氛围。 加强最佳引导,聚焦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好宣传方案,做好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 组织新闻,设立专题栏目,宣传报道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成果、新出现的先进模式,对工作作风不真实、效率低、推广不力、服务差、群众反应强烈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公示。 各单位要积极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优化经济环境宣传教育,先鼓励后措施,努力形成争取最佳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建服务服务平台一是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人民质疑”和“群众评价”,加大督查整改力度,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促进一流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作风和效益不断提高。 第二个是加强监管,着力提升110联动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效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快运行速度,月110联动完成率和满意率应达到90%以上; 加强对110件申诉处理的跟进和回访,确保110件申诉有结果和回应; 严格落实110联动责任制,对联动事项处理中的延误和舞弊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第三个是加强监管,着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要加强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监督检查,抓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发和筹备工作。 切实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将所有交易活动纳入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严追究违规行为责任追究。 四个是加强监管,努力构建行政(便民)服务体系。 加强对各办事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监督检查,理顺管理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区与办公两级联动的行政服务体系。 建立公众对行政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体系,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充分发挥电子监管作用,运用现代手段开展行政审批、许可预警管理。
(4)严谨守纪。 一是加大治理力度。 对敷衍、推诿、不敬、不守信、懒惰、“四难”、“四乱”、“吃吃拿牌”、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等“碍事”、“难对付”的,要继续着力,重拳出击,吃猛药,坚决扫除阻碍发展的顽固病。 要进一步规范企业执法行为,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彻底处理企业“四乱”等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第二个是加强对工作作风和效率的监督。 加强突击检查组建设,完善监督运行机制,建立区、厅两级监督效率监督联动制度; 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加强作风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行政效率的检查,做到有周监察、月度分析、季度总结; 对问题多、容易出问题的地区、单位、部门、环节,要开展重点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个是严格的问责制。 各单位要及时排查处理工作作风、效率问题,优化环境等问题,严问责,向社会公开; 对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者不能有效查处问题,甚至偏袒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要坚决追究责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价评价的方法和途径,增强评价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针对性。 做好评价结果使用工作,严格按照评价办法兑现评价结果,对工作排名靠前者给予表扬奖励,对落后者按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