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强化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有15条,明确支持南沙放宽市场准入,加强新兴产业、对外开放、规则趋同、社会民生等监管体制改革,本着标准先行、场景开放、资本促进、产业融合、制度升级的原则优化市场环境,强化和规范监管全过程,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先建后破,通过开创性改革举措,更好发挥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打造立足湾区、与港澳合作、面向全球的重要战略平台。
在无人系统产业发展中,《意见》提出,推动无人系统接入标准在陆、海、空全空间的实施和应用,研究区域无人系统管控调度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南沙智能(网联)车多场景试点应用和商业化运行, 推动电动垂直起降飞机与智能网联车辆紧密衔接,构建与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则,实现无人系统产业协同发展和技术跨界融合。打造大湾区无人系统产业孵化基地。
《意见》还提出,加快南沙商业航天、生物医药、海洋科学等全产业链发展,在商业模式、资本合作等方面形成符合技术研究特点的新范式,创新应用场景,推动前沿颠覆性技术市场化应用。
此外,《意见》支持以中央与地方协调、省市联动、港澳资源统筹、市场全员参与的方式,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建设。 设立省级实体运营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综合服务基地建立境外投资相关政务服务窗口,统筹整合境外投资备案等手续。 打造专业服务业集聚区,引进法律、金融、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业共同发展。
根据《意见》,南沙还将积极引进港澳专业服务人才,研究建立境外专业资格名单,为工作实践、跨境流动、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扶持政策,塑造国际化、高品质生活圈,支持提供港澳互联公共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支持推动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和南沙游轮免签政策。
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意见》还明确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妥善防范重大风险,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统筹规划,创新监管机制,灵活运用信用监管、行业监管、“互联网+”监管和触发监管等监管模式和工具。 构建“准入+监管”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各领域全链条、多方位、多方位的市场准入。多渠道监管将促进各领域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发展潜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