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介绍,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老龄化办公室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以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稳步提升,结构不断优化,人才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到2035年,支撑高级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和社会环境将持续改善,高级服务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机制将更加成熟和完善。
在拓宽人才渠道方面,《意见》要求拓宽养老服务岗位特点,拓宽就业渠道,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加大对养老服务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 支持跨行业、跨领域的人才流动,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机构合作,引导相关人才转型养老相关工作。
在提高人才素质和能力方面,《意见》要求加强专业教育培训,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加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高级服务人才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养老服务职业院校举办, 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开展高级服务人员培训升级行动。
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方面,《意见》要求拓宽职业发展通道,推进职业水平评价,以老年护理人员为试点,加快完善老年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水平社会化认定机制,规范选拔和确定; 职业技能水平认可机构的评估和认证。
在人才使用管理方面,《意见》要求优化岗位配置,完善人才使用机制,加强人才规范管理。 鼓励技师级以上技术人才充分发挥本领,管理团队,传承学徒技能。
在完善人才保障激励方面,《意见》要求提高养老服务人才工资保障水平,支持各地探索将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纳入本市直接入驻范围,其配偶、子女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养老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养老服务机构职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通过开展评比表彰、技能竞赛、“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加大表扬激励力度,切实提升高级服务人才的职业尊重和社会认同感。